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残联 莆田市卫计委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优化残疾人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索引号: PT00611-1000-2018-00026
生成日期: 2018-07-02   主办单位: 莆市残联
内容概述/关键字: 莆田市残联 莆田市卫计委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优化残疾人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备注/文号: 莆市残联〔2018〕62号

莆田市残联 莆田市卫计委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优化残疾人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莆市残联〔2018〕62号

莆田市残联 莆田市卫计委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关于优化残疾人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残联(民政局、社会事务局)、卫计局、行政服务中心,各评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李市长的指示和市效能办关于“放管服”工作的整改要求,着力解决残疾人证办理程序繁琐、群众跑多趟、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利用电子信息传递,让服务对象少跑腿、工作人员多服务,实现服务对象“最多跑一趟”的目标。现就优化残疾人证办理程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优化残疾人证办理程序。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月31日,申请人到县(区、管委会)残联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残疾人证办证窗口申请并领取《残疾评定表》→到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评定机构评定属于残疾人的《残疾评定表》交回办证窗口受理→申请人回家等待签收残疾人证。

2018年9月1日起(市数字办在8月15日前完成社区统一受理平台残疾人证办理平台建设,平台试运行至8月30日后社区全面启用社区统一受理平台)按以下程序办理:①县(区、管委会)残联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残疾人证办理申请时,需要申请人(可委托办理)刷身份证验证申请人身份并生成《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便民服务中心收回《残疾人证申请表》及对应的申请人彩照,将《残疾评定表》交由申请人到评定机构评定残疾。②残疾人证申请人到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后,属于残疾人的,申请人在评定医师指引下,将《残疾评定表》交给评定机构指定的盖章处工作人员受理,受理工作人员登陆社区统一受理平台,通过刷身份证检索对应的残疾人证申请人,并通过高拍仪拍照上传申请人对应的已鉴定并盖评定机构公章的《残疾评定表》,并收回申请人手中已评定的《残疾评定表》定期交回县级残联受理机构存档(申请人回家等待签收残疾人证)。县(区、管委会)残联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社区统一受理平台下载已上传的《残疾评定表》。

以上二种的后续办证流程(包括残疾评定结论公示、审批、残疾人证打印及送达等)由县(区、管委会)残联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村(居)残疾人工作联络员上下联动办理,直到村(居)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将残疾人证送达申请人,并由申请人签收,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开展上门评残服务。市残联已部署对行动不便重度肢体残疾人和精神障碍患者调查摸底。市、县(区、管委会)残联与市、县(区、管委会)卫计委(局)要加强协调配合,根据《莆田市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和调查摸底情况,认真落实市效能办“关于对一些行动不便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做得还不够”的整改要求,市卫计委要责令评定机构组织评定医师开展上门评残服务,实现便民服务常态化。

三、进一步优化服务。各县(区、管委会)残联、卫生计生局、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协调,根据《莆田市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服务,全面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为残疾人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残联,市效能办、市纪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

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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