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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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残联关于2018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PT00611-3000-2018-00029
生成日期: 2018-07-11   主办单位: 莆市残联
内容概述/关键字: 莆田市残联关于2018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   备注/文号: 莆市残联〔2018〕67号

莆田市残联关于2018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

莆市残联〔2018〕67号

莆田市残联关于2018年双随机抽查工作

计划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北岸民政局、湄洲岛社会事务局:

根据《莆田市工商局、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莆市工商综〔2017〕270号)和《莆田市残联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市残联〔2016〕87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会实际,决定2018年双随机抽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审核和残疾人证核发情况,人员时间等安排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确定。

 

  附件:莆田市残联 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莆田市残联 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一) 

事  项

内  容

  

县(区、管委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审核的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

审核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审核办理是否合规,存档材料是否齐全等。

  

《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闽财税〔2015〕41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  各级财政、地方税务、残疾人联合会、人民银行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对本级或下级残保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科室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站

执法人员

随机抽取2名

抽查对象

及比例

县(区)残联,比例20%。

抽查频次

每年1次

抽查方式

随机抽

时间安排

拟在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抽查时间

2018年1—9月份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二)

事  项

内  容

  

对县(区、管委会)残联的残疾人证核发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

残疾人证核发进行监督检查:残疾人证核发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存档材料是否齐全,优化为残疾人服务的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第三款 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负责科室

市残联办公室

执法人员

随机抽取2名

抽查对象 及比例

县(区、管委会)残联核发残疾人证,比例1%。随机抽取。

抽查频次

每年1次

抽查方式

书面检查

时间安排

拟在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抽查时间

2018年1—9月份

 

 抄送:市效能办、市工商局、市审改办

 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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