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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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残联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180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 PT00611-3000-2018-00030
生成日期: 2018-07-23   主办单位: 莆市残联
内容概述/关键字: 莆田市残联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180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备注/文号: 莆市残联〔2018〕69号

莆田市残联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180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莆市残联〔2018〕69号                        签发:谢国林

                                             办理结果:B类

莆田市残联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

20180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秋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工作津贴和福利待遇的建议”(第201806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残疾人工作联络员为我市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得到广大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的肯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在省政府优惠的基础上,创新创先23条惠残政策,涵盖了残疾人社会保障、扶贫就业、康复医疗、文体生活、融入社会、维护权益等方方面面,每年市、县(区)财政增加3000多万元用于提高残疾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激发乡镇(街道)、村(居)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工作积极性,我市于2017年1月1日起,将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岗位补贴从15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并按规定为其办理“五险一金”;每年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年度考评优秀、合格的,分别发放绩效津贴3000元、2000元;村(居)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岗位补贴从60元/月提高到100元/月。了解其他地市,我市残疾人联络员岗位津贴保障水平相对高于其他地市。

为了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激发乡镇(街道)、村(居)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工作积极性,我会已与市财政局协调,提出适当提高残疾人联络员岗位津贴待遇,并报市政府审定。

今后,随着社会进步和我市经济发展,市本级财力逐渐好转,我会将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倾斜残疾人事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以上答复意见,可能无法切实解决您所提的建议,望请您予以谅解。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残疾人事业。

领导署名:谢国林

联系人:林志锋

联系电话:0594-2221009,13859888636

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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