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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涵江区物价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涵价〔2015〕2号)

涵价〔20152

 

涵江区物价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莆田市涵江区物价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情况说明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putian.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莆田市涵江区物价局联系(地址:涵江区兴涵路1号政府机关大院6号楼3层,邮编:351111,电话:0594-3595025)

一 、概 述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区物价局就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从扩大和保障公众对价格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高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物价工作重要内容来抓,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二)、编制《指南》和《目录》。按照便民的原则,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编制了《莆田市涵江区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莆田市涵江区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流程等相关制度。

(三)工作机制及相关配套措施。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并由专人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密级、定密依据、审核、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理由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四)学习培训情况。区物价局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等。同时先后派员参加区政府办公室(公开办)举办的《条例》培训。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梳理情况。截至2014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其中201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梳理2003年-2013年历史类信息1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含价格管理类信息)18条,达100%。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xxgk.putian.gov.cn/)

2、在区政府设置的政务公开栏上公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3、在本局设置的对外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鼓励广大群众及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2、专职管理与维护人员缺乏。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14年度我局暂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莆田市涵江区物价局

2015年3月4

 

 

 

 

附 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18

358

其中:1.主动公开信息数

18

178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0

180

3.不予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3.网上申请数

0

0

4.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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