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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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关于开展2014年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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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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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4213-3000-2015-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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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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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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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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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粮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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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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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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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市粮涵〔20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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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关于开展2014年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报告
莆市粮涵〔2015〕5号 签发人:曾雪梅
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关于开展2014年
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报告
涵江区食安办:
根据《涵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莆涵食安办〔2015〕1号)精神,我分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现将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我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我分局成立了粮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局长曾雪梅,副组长:分管主任科员郑德成、副局长黄兆敏,成员由王庆明、王林华、杨群芳、陈素芳、郭友燕组成,及时召开粮食质量安全会议,并指定专人负责,把粮油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企业,确保粮油食品安全纠风工作协调顺畅、有人抓、有人管。
(二)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为加强全系统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我分局下发了《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关于印发2014年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转发了《莆田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莆田市粮食局转发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4年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涵江区2014年粮油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粮油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紧紧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对粮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认真部署,明确工作内容、措施、要求。
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6月10日,按照市、区食安办统一部署,我分局参加涵江区食品安全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主题,通过编印发放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粮油安全保障常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10多份,现场向群众讲解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含义、如何鉴别粮油食品优劣问题等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现场解答群众问题120多人次,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监管,落实粮食质量标准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我分局根据工作要求,修订并完善了食品安全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监管工作职责,制定了宣传教育制度、督查检查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信息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质量检验登记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粮油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二是明确监管范围。我们将涵江区内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粮食复制品加工企业(含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粮食销售企业、及储备粮承储企业等重要单位全部纳入了监管范围,加强了对这些企业的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储备粮承储企业执行储备粮油进出库、半年品质检测制度、超期储存粮油出库前的质量鉴定制度,并建立质量档案,确保储备粮油储存安全。
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培训。结合粮食行业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培训,设立粮食质量安全科普知识专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强沟通,及时向上级报送各项报表及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四、突出重点,不断提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今年来,我分局根据市粮食局的部署,按照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以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结合市粮食局深入承储企业开展粮油监督检查工作,先后两次开展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辖区内4家民营粮食加工企业及骨干粮店的大米、食用植物油质量和质量档案管理等情况,共向所检查的企业抽样12份,送往市粮油质量检测站检验,净化了我区粮油市场,取得了初步成效。
五、存在问题
我分局在粮油食品安全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上级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粮食质量监管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粮油食品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扎实做好粮油食品安全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特此报告
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