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
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关于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PT04213-1100-2015-00010
|
生成日期:
|
2015-12-03
|
|
主办单位:
|
涵江区粮食分局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
|
备注/文号:
|
莆市粮涵〔2015〕72号
|
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关于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莆市粮涵〔2015〕72号
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关于修订
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保障涵江粮食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能力,结合粮食部门实际,特修订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使我区粮食系统地震应急能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建立健全粮食部门处置地震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主动权。
二、适用范围
处置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分局局长 曾雪梅
副指挥:分局副局长 黄兆敏
成员:郑德成、郭友燕、王林华、杨群芳、陈素芳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分局办公室,负责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联系电话:3892799 电子邮箱:hjlsfj@163.com
(二)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本系统震情、灾情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粮食局报告。
2、组织和指挥抢险救灾队伍,负责系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
3、组织粮油的加工与调动,确保灾区粮油供应。
4、完成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任务。
四、应急措施
(一)临震预报发布后,指挥部及办公室要立即组织本部门及各有关企业员工迅速有序地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把本单位的重要档案、账册和贵重物品安全转移。
(二)震后1小时内,各有关企业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三)震后2小时内,指挥部及办公室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由总指挥或副指挥通报震情、灾情,布置抗震救灾任务及人员分工,并把初步的灾情损失及时、如实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府的支持。
(四)震后4小时内,指挥部要积极组织人员保护被震坏的粮食储备库,防止哄抢国家财产,挖掘被埋没的粮食;迅速有序地组织调动粮食供应灾民,保证灾区的军需民食。
(五)督促系统内各单位做好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对本部门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灾害的工程、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损害损失。
(六)组织各有关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抄送:区地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