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粮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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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报告   索引号: PT04213-3000-2015-00007
生成日期: 2015-11-10   主办单位: 涵江区粮食分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开展2015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报告   备注/文号: 莆市粮涵〔2015〕64号

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报告

 

 

 

 

 

 

 

莆市粮涵201564                 签发人:曾雪梅

 

 

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报告

 

市粮食局:

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提高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贯彻落实《统计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福建省粮食流通统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莆田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5年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莆粮〔2015109号)文件要求,分局于115-10日,按照在地检查原则,对辖区内10家纳入统计的涉粮企业的2015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分局组成专项检查组,由郑德成同志任组长、郭友燕和陈素芳同志为成员,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的检查内容,对纳入统计涉粮企业2013年以来粮食经营台账建立情况、统计报表报送情况、统计数据准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结果

经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和大部分非国有粮食企业能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报表钩稽关系正确,报送数据准确,主要指标与实际业务相符;台账按规定保存3年以上,记录清楚、完整并与统计报表数据相符,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个别非国有粮食企业经营者对统计工作认识不到位,报送报表不主动,存在催报现象;二是个别非国有粮食企业统计台账记录不规范,印章不齐全;三是个别非国有粮食企业统计资料不完整、管理不规范,没有按要求装订成册;四是个别非国有粮食企业统计人员无统计证上岗。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同时我局利用此次专项检查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粮食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现场讲解指导,帮助粮食企业建立和完善粮食统计台账,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守法经营意识,努力构建和谐为民的执法关系,从而展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

                              2015年11月10

 

 

 

 

  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                   2015年11月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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