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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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涵江区档案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PT0001-3000-2016-00021
生成日期: 2016-01-20   主办单位: 涵江区档案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区档案局 2015年度 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备注/文号: 涵档[2016]2号

莆田市涵江区档案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涵档[2016]2

莆田市涵江区档案局2015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有关规定,特编制2015年度涵江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七部分组成,分别是: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thj.gov.cn/)“政府信息年报”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档案局联系(地址:涵江区国欢东路住建局大院内,邮编:351111,电话:0594-3597734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了《涵江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涵江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涵江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条例》的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同时,按照区政府下发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分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积极推进主动公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有效进展。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并组织对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学习,全面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和清单编制工作。今年,我局按照《涵江区推行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及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方案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对照省、市级清单,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逐一清理,共梳理档案行政处罚1(子项4项),行政监督查检查权2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审批(其他类)2项,公共服务类7项,发展规划类1项、政策法规类1项,其他类15项,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清单方式列举,并按规定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同时,及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和承接工作,取消原有的一项行政强制;承接一项市局下放的其他类行政权力;参照省级和市级清单,增加一项其他类的行政权力和一项行政监督检查权。没有发现事项承接不到位等问题。二是编制本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建立健全了发布、受理、承办、批准、告知、监督、投诉等环节的标准和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依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审批结果等,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局1月份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涵江区档案局预算说明》及部门预算表;8月份,向社会公开《2014年涵江区档案局决算说明》及部门决算表;部门预决算所有收入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我局无公务用车,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和决费均为零。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我局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按照《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公开。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件,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我局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深入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捕捉、分析研判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充分发挥不同载体的作用,通过不同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我馆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三是通过3597734专线、网络在线解答深入开展政务信息查询。四是积极采取其它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除了采用上述方式公开、查询、查阅政府信息外,还利用政府公报、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1.完善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2.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政府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方式、可供下载的申请表样式、办理流程图、收费标准、受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我局根据《条例》的规定,立足实际,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于年初编制了《涵江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涵江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涵江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条例》的要求,从2008年起主动向社会公开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做好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3月份,我局公开了《201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同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统计工作。

2.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为从源头上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在公文审批关,增加了公文“是否公开”的选择环节,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其是否应该主动公开,从而使每件公文明确了公开属性,从信息的源头上得到把关。对普通信息的发布工作,落实专门人员,实行“一般谁发布谁审查,不确定信息由保密部门审查”的办法,部分特殊情况的信息发布,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会同监察、法制、保密和有关部门实行联席会议审查,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3.加强工作评议监督。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务。我局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考核、举报受理、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并通过媒体、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干部为成员,局办公室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并配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使这项工作在人员、经费上得到了保障。

2.建立工作制度,提升质量。我局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信息共1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政府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权力运行事项;财政资金;涵江区档案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电子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由区政府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公民可登陆“涵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查阅,纸质信息查阅场所设在区档案馆,并对外挂牌,便于民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2015年,涵江区档案局没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5年,涵江区档案局没有收到需要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信息、电子邮件、电话、纸质信件等情况。

(三)2015年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涵江区档案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发布,以区档案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为标准,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区档案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2、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要提高《条例》的执行力,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经办人的培训作为重点,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条例》的执行力。同时结合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查询率,方便群众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 量单 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2

6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12

66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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