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信[2015]02号
涵江区信访局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涵江区信访局按照中央、省、市、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4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公开: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公众可通过“中国涵江”政府门户网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传统公开方式。我局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访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访信息公开费用。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条例》,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工作实际,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推动我局信访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条
25
90
其中:1.主动公开信息数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0
3.不予公开数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电子邮件申请数
3.网上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其他类型答复数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件
56
66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莆田市涵江区信访局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