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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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10月17日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活动方案   索引号: PT04501-3000-2016-00014
生成日期: 2016-10-08   主办单位: 涵江区信访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备注/文号:

10月17日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活动方案

10月17日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活动方案

 

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的通知》(涵委办〔2012〕1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10月17日领导干部接访活动,提出以下方案:

一、接访领导

1、接访领导:

连向红(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陪同接访区领导:

施晨峰(区委常委、副区长,挂钩萩芦镇)

方振涵(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挂钩大洋乡)

林玉焕(区人大副主任,挂钩江口镇)

吴彩萍(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挂钩白塘镇)

许建国(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挂钩三江口镇)

曾剑伟(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挂钩涵东街道)

方国民(副区长,挂钩新县镇)

陈国平(副区长,挂钩白沙镇)

范元铨(区政协副主席,挂钩涵西街道)

王锦华(区政协副主席,挂钩梧塘镇)

蔡莉莉(区政协副主席人选,挂钩庄边镇)

郭立红(区政协副主席人选,挂钩国欢镇)

3、陪同接访部门领导:

陈建勋(区国土分局局长)

凌文东(区住建局局长)

黄志新(区人社局局长)

黄祖清(区农业局局长)

苏元政(区民政局局长)

肖国灿(区环保局局长)

4、陪同接访乡镇领导:

郭孙涵(江口镇镇长)

姚子钦(三江口镇镇长)

林  峰(白塘镇镇长)

陈志强(国欢镇镇长)

林志煌(梧塘镇镇长)

肖  娴(萩芦镇镇长)

连敬慰(白沙镇镇长)

陈  静(新县镇镇长)

姚恩开(庄边镇镇长)

陈美娟(大洋乡乡长)

郑建洪(涵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跃腾(涵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陪同接访的区领导以及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因事无法参加接访,请直接向连区长请假)

二、接访时间

10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

三、接访地点

区信访局接访大厅,地址:兴涵街116号。

四、接访公示

区信访局负责于10月8日,在区信访局门口公示领导干部接访的相关信息。

五、接访安排

   1.来访登记。安排3人负责做好来访登记和来访人员编号、编组工作,认真填写《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单》。同时,根据现场来访登记的情况为接访领导提供信访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诉求、问题性质和管辖、按“路线图”处理情况等内容的简要介绍。

2.衔接引导。安排2人,根据来访登记、编组序号和领导干部接谈情况,负责引导上访群众到接访室接谈,领导干部接谈完毕,引导上访群众离开接访场所。

六、秩序维护及疏导工作

由涵东派出所派出2名警员、区群众维稳工作队派出5名队员在区信访局协助维持现场信访秩序和信访人疏导工作。

七、工作措施

1、所辖乡镇(街道)要相应开展主要领导定点接访活动,对属于本辖区能够解决的信访事项,要引导群众在本地就近就地反映诉求,避免越级上访。

2、到区陪同接访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要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对本辖区集体越级到区上访或过激行为的信访问题和信访老户,要积极疏导劝离,防止事态扩大或恶化。

3、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时,如半天时间无法全部接访完毕,延长接访活动时间。

 

八、交办督办

区信访局对领导接访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分清性质、明确管辖,做好转送交办、跟踪督办工作,督促有管辖权的职能部门按照“路线图”依法办理。

1.对接访领导当场依法按政策作出处理答复意见的,发《督办单》督促有关地方和职能部门抓好落实。

2.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根据领导的要求,由信访局提出领导包案的建议,经领导审定后,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并及时向职能部门发《交办转办单》,督促职能部门抓好落实。

3.对群众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交同级或下级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研究。

4.根据领导要求,职能部门按《答复意见单》回复信访人,并回访信访人,掌握了解相关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按《办结反馈单》反馈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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