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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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庄边镇陈某兰长期无理缠访闹访被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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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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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4501-3000-2016-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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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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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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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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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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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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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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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庄边镇陈某兰长期无理缠访闹访被依法处置
涵江区庄边镇陈某兰长期无理缠访闹访被依法处置
陈某兰,女,1966年6月出生,涵江区庄边镇人。主要反映其房屋位于东莆1路与东莆11路500KV高压线之间,当初建设时信访人坚决反对,但因镇政府同意给其异地重建房屋而勉强同意。2006年通电后,潮湿、阴雨天常遭雷击,信访人的腿部被雷电击伤致残,由于高压电磁感应,一家人经常生病。要求镇政府按承诺给予异地安置。经庄边镇现场实测高压线路距信访人房屋最近处为11米,大于国家设计规定的标准距离,不会对建筑物造成影响。但因信访人不断上访,2007年1月28日,庄边镇政府与信访人签订协议,考虑到信访人家庭的实际困难,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4.5万元,如需异地建房,可自行在该村范围内与他人置换,符合村庄规划后,可免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陈某兰兄妹几年后又反悔,执意要求在镇政府集镇区安置建房,信访人妹妹陈世兰因多次到天安门等非上访场所缠访闹访,以期给基层施加压力,达到其无理的诉求,造成了恶劣影响。2014年11月2日因敲诈勒索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涵江区、庄边镇高度重视该事项的化解工作,多次约访陈某兰进行协商解决,并针对其家庭实际困难情况拟定了化解方案。区、镇干部也多次动员其家人、亲戚通过书信、解释政策等方式动员陈某兰兄妹,引导其接受政府政策,不要抱有不合理诉求,争取尽快息访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