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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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新县镇柯某芳长期无理缠访闹访被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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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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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4501-3000-2016-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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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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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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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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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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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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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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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新县镇柯某芳长期无理缠访闹访被依法处置
涵江区新县镇柯某芳长期无理缠访闹访被依法处置
柯某芳,女,1964年12月出生,涵江区新县镇人。主要反映2003年12月30日其丈夫驾驶摩托车在石狮市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其丈夫死亡,其本人及子女受伤,对石狮市、泉州市两级法院判决结果不服。该事件已经两级法院二审终审,省高院终结认定,但柯某芳仍然多次上访反映其诉求。近年来,柯某芳更是长期驻扎北京,35次到天安门等非上访场所缠访闹访,以期给基层法院施压,达到重新案件审理,更改判决结果的目的,造成恶劣影响。期间,泉州、莆田双方多次与柯某芳沟通协商,并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柯某芳提供各种帮助和生活补助,但柯某芳不为所动,坚持非正常上访,更是开口要求地方政府赔偿三佰万元的经济损失。2015年2月柯某芳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3月13日被涵江区检察院批捕。
涵江区、新县镇高度重视该事项的化解工作,多次与石狮市、泉州市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协商,并针对其家庭实际困难情况拟定了化解方案。区、镇干部及公安干警也多次动员其子女通过书信、解释政策、聘用律师等方式动员感化其母亲,引导其回归理性,解决合理诉求,争取尽快息诉息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