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涵江区梧塘镇安全隐患政府
挂牌督办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安全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现将《涵江区梧塘镇安全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涵江区梧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涵江区梧塘镇安全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沿街店铺等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为我镇各项事业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安全环境。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我镇有些单位和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改变性质、投入施工、使用,一些单位从业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管理混乱,部分场所消防设施不完整或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对辖区内等安全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自即日起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毕。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等消防法律法规为指针,以确保我镇的消防安全为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依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集中消除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的发生,为梧塘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督办时间:2015年5月20日至8月20日
三、方法步骤
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由梧塘镇政府统一组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辖区政府负总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安监和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督促指导”的办法,按组织部署、集中治理、检查总结、督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 .
(一)动员部署(5月20日至5月30日)
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派出所、纪委、安监、工商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3、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确定整改时限和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二)集中治理(5月30日至7月15日)
1、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重大火灾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疑难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方案的论证,为火灾隐患的认定和整改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2、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照自身隐患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报区消防大队审核把关,遇有疑难问题,由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据审核或论证同意的整改措施和方案进行整改。
4、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间题和重要事项。
(三)检查总结(7月15日至8月20日)
1、镇工作领导小组细-织有关部门对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方案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2、组织各类媒体对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单位予以通报曝光。
3、由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在期限内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
4、认真总结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家认真剖析,提出具体对策,督保限期整改,确保安全。
(四)督查验收(8月20日至8月25日)
1、由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验收,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单位主要领导予以行政处分。
3、做好准备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 (试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对火灾隐患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公众消防安全知情权,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的必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消防工作现实斗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重大火灾隐患多发生在人流物流集中的公众聚集场所,对公共消防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平安梧塘,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重点,以整改火灾隐患为目标,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根据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04]4号)、省政府《福建省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闽政[2004)19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莆田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莆政办[2006)199号)等要求,此次整治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各村(社区)主干、各部门负责人为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督办责任人,负责联系、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二是严格履行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监督执法责任。派出所、安监、工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治。公安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单位;安监、工商等部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和投入使用形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予以查封、取缔、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执照。同时要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建立完善防范重大火灾隐患的长效管理机制。镇政府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督查等制度,加强火灾隐患的防控体系建设,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投放法制化轨道,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二是建立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举报机制;三是建立完善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机制;四是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五是建立完善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机制,提升辖区的消防安全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抓好火灾隐患整治的宣传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舆论宣传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检查工作同步进行,对于检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随时进行曝光,对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同时,镇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重大火灾隐患警示牌上应标明单位名称、整改期限和责任改责任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推动隐患整改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