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萩芦镇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涵政办〔2009〕5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萩芦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经费支出、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萩芦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圣村半南东路189号;邮编:351121;电话:0594-3963274;传真:0594-3963180;电子邮箱:hjql180@163.com)。
一、概述
根据上级有关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镇相应成立了萩芦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了相关设备和人员。及时编制了《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涵江区萩芦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询。2008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上墙制度、“群众来访接待日”制度(规定每周一为镇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一系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使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萩芦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全镇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使全镇干部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及时贯彻落实《条例》。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设萩芦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及相关规定在网上及时公布。三是参加市、区相关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有效地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镇政府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一方面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认真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萩芦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00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6条,占35%;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占4%;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占1%;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占1%;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7条,占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9条,占47%。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有萩芦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萩芦镇在节日期间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等信息;在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有开展村级财务清理检查工作、发放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兑现计划生育光荣户奖励经费等信息;在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萩芦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设5个子栏目,分别是: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规范与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市民通过“信息公开目录”子栏目可以查阅萩芦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为全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萩芦镇党政办也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为公众提供萩芦镇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8年度没有接收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咨询情况
全共有5人次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3人次,占60%;电话咨询2人次,占40%;网上咨询0人次,占0%。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共获取关于征兵和民兵整组的政府信息8条,因涉及国家机密,不予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工作人员及经费支出、收费情况
全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0人,兼职人员1人。2008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支出0.6万元。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共计0元。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03 |
其中:1.政府公报 | 条 | 0 |
2.政府网站 | 条 | 103 |
3.新闻发布会 | 条 | 0 |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条 | 103 |
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 | 人次 | 0 |
公开查阅点利用件次 | 件次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本年度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