萩芦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号)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2014〕63号)规定,由萩芦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hj.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萩芦镇党政办公室联系(邮编:351121,电话:0594-3963274,传真:3963180)。
一、概述
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萩芦镇人民政府及时调整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计生办、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并指派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材料收集、整理、上传、保密把关等工作,同时成立审议小组、监督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议监督,从而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工作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我镇相应设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全镇开展工作,明确镇党政办系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镇机关各职能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组织有关办(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历年累计公开533条。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我镇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经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规划计划;本镇工作动态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我镇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镇政务公开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0元,历年累计金额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历年累计数量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有限。我镇主要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栏目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完善。
2、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内容有待完善。部分办公室(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3、培训工作有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是一项新兴的工作,部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和群众对其查看方式还不熟悉。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适应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要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扩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提高群众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
3、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 条 | 47 | 533 |
其中:1、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7 | 533 |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6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3.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64 |
4.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6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64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