萩芦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开展情况汇报
2014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列》以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年度量化考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我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把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4年以来,我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9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9条。凡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一律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地公开。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材料,同时积极配合区档案馆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的信息。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于社会关注度高、要求公开较为迫切的内容,主要是直接涉及到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信息、民生信息要全面发布、敢于公开。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严格把好主动公开关,坚决做到关口前移,对不利社会安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4、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强化舆情信息员业务学习与信息收集的灵敏感,实行专人收集舆情信息机制,及时提交各类信息,为上级领导以及本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发挥作用。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负责每个舆情网站的管理,每个投诉案件的办理和恢复。截止2014年11月,共受理12345平台求助、投诉、咨询案件55件,办结率达100%。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4年,我镇共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9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上传公开信息,坚持按照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将办事处文件上传至网路信息公开平台,关于政策、法规性方面的信息在政府信息的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7条。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将直接涉及企业和群众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镇行政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办理,确保服务事项全覆盖。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征收计生社会抚养费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办案人员根据违法生育事实、情节和相关法律法规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书》并送达执行,并将征收情况及时公开。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做好镇年度财政的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镇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各项收支、扶持捐赠项和救灾救济款项的收支及村财务监督管理、审计等情况的公开。关于开展一事一议项目方面的政府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2条。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征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明确征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要严格履行的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在湄重高速、紫霄大道项目征迁中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上公布2条。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公开。及时做好工作的公开。关于镇教师节表彰先进个人方面的政府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1条。
2、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我镇在登革热期间,全镇无人感染,及时做好灭蚊防病工作的公开。并及时做好除四害及动物防疫工作的公开。关于秋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方面的政府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1条。
3、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完善参保制度,切实做好城乡低保、五保户的医疗救助审核工作,保障农民工权益,及时将低保户、五保户、安居工程等花名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关于扶贫、奖励方面的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布3条。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我镇污染整治、森林保护、“活人墓”整治、水库大坝防洪防汛的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上公布4条。
2、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我镇及时将辖区火警情况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情况形成签发文予以公开。2014年,我镇无安全生产事故。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政府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19条。
3、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纳入镇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年度宣传计划,并做好信息公开,形成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