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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萩芦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萩芦镇人民政府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文件精神,由萩芦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hj.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萩芦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萩芦镇半南岭189号萩芦镇人民政府,邮编:351121,电话:0594-3963274,传真:3963180)。

    一、概述

  2016年,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加大宣传,指派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材料收集、整理、上传、保密把关等工作,同时成立审议小组、监督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议监督,从而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工作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一)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我镇相应设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全镇开展工作,明确镇党政办系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镇机关各职能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三)建立健全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组织有关办(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四)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制定《萩芦镇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并按程序依次对待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合格,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6年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历年累计公开608条。

(二)2016年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类别:我镇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规划计划、本镇工作动态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三)我镇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和萩芦镇政务公开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历年累计金额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历年累计数量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有限。我镇主要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栏目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完善。

    2.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内容有待完善。部分办公室(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适应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扩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提高群众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9

60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9

60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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