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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萩芦镇关于请求调整“幸福家园”试点村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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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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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001-0004-2017-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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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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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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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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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秋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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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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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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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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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萩政 [2017] 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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萩芦镇关于请求调整“幸福家园”试点村的报告
涵江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
2015年,我镇潭井村被市委、市政府列为全市“幸福家园”试点村。一年多来,该村通过规划设计,实施了村道路灯等一批民生工程,一批观光凉亭、道路绿化美化、萩芦溪溪道整治等美化工程。但目前因湄渝高速贯穿全村,并在该村设置渣土场1座,用地面积达几十亩,致使前期规划的水上景观、沿溪栈道等项目无法实施,建设项目已停顿。
2016年,我镇梅洋村被省、市纪委列为“廉政教育基地”,被省住建厅列为2016年“美丽乡村”试点村。通过规划设计,已实施了江春霖故居“百廿间”修缮保护工程、荷花池建设、停车场、休闲公园等一批景观工程。按照规划方案,下一步还将实施“廉政教育中心”大楼、茶园景观、登山步道、“儒学教育”中心等一批工程。我镇将协调多方力量,利用2年时间,将梅洋村建设成为集旅游、宜居、廉政教育为一体的新型农村。
故此,我镇请求将潭井“幸福家园”试点村调整为梅洋村。请贵办及时与市有关部门协调。
特此报告
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3日
抄送:存档
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