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赤港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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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赤港开发区关于印发2017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PT04913-0100-2017-00003
生成日期: 2017-01-11   主办单位: 涵江区赤港管委会
内容概述/关键字: 烟花爆竹、安全、春节   备注/文号: 赤管综[2017]4号

赤港开发区关于印发2017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公共管理,大力改善大气环境,减少噪音污染,消除火灾、爆炸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定稳定,根据《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开发区两委会统一领导下,以属地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群众自觉遵守为原则,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措施,切实杜绝违规储存售、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确保辖区范围内不发生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二、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为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各企业、各单位要提前做好春节、元宵期间的禁燃工作布置,要指定具体负责人,做好宣传和巡查工作。

2、厂区和住宅区结合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3、加强对市场、店铺的管控,严禁无证销售烟花爆竹。

4、加强对空置厂房、闲置民房的检查,严禁储存烟花爆竹。

5、赤港学校要加强对小学生的警示宣传教育,防止学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事故。

6、春节、元宵期间,开发区巡防队员要加强巡查,发现燃放烟花爆竹予以制止。

 

 

                             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O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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