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大涵江区经信系统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职能转变,根据《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涵政办〔2016〕7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明确各有关股室工作职责,建立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协调机制:
一、成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林光海 (局长)
副组长:陈剑锋、陈文添、郑峰松
成 员:黄建新、郑珊雄、阮惠敏、陈秀丽、
张煌彬、翁子康、李剑锋、方立军
二、职责分工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扎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按照部署要求,做好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及时做好国务院、省级、市级取消和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审批股
2.持续抓好“三张清单”建设。对照我区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我局已公布的行政许可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对应清理,依法依规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调整规范区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平衡清单。完善权责清单的内容和形式,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与省、市部门清单的衔接,推进两单融合,确保权责一致。
责任单位:局审批股
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莆田市人民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莆政综〔2016〕85号)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围绕“一号一窗一网”目标,加快推进“一号”申请,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一窗”受理,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一网”通办,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抓紧制定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推动本部门业务系统与莆田市涵江区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资料档案电子化等工作;推动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提高网上办事比例。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审批股
4.加强推进“三集中三到位”。认真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6〕5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事项、职能、人员三集中”和“审批、管理、监督三分离”,将本部门行政审批职责划转行政审批股室行使,并将相关人员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部门审批服务的事项、职能、人员相对集中。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5.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各部门配合市直主管部门进一步梳理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推进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审查工作细则的标准化,建立环节标准、时限标准、材料标准,推行编码管理,实现同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同标准审批”,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局审批股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6.继续深化投资领域改革。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部署,按照要求及时调整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条件;积极对接省、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备案管理办法修改动态,并及时予以公布实施。全面推进全国统一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确保全部投资项目纳入监管平台运行,严格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推动项目审批各环节信息全流程联网共享。
责任单位:局审批股、投资股、企业股
7.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依托投资项目代办中心,健全完善“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的投资项目并联审查审批机制。进一步精简、优化和再造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投资项目审查审批服务效率。
责任单位:局审批股、投资股
8.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对接全省范围内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执行力度,切实履行职责,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避免盲目和无序建设。同时,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对禁止准入类、产能过剩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
责任单位:局投资股
(三)、大力推行事中事后监管
9.推行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对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涉及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依申请办理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取消、下放(含委托实施)和调整后,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取消、下放、调整及批后行为、应批未批行为等五方面的监管,防止“以批代管”、“批后不管”、“一放就乱”。
责任单位:局投资股、能源股、企业股
10.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制定本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和福建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
1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相关股室
12.探索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新经济快速成长,又要进行审慎有效监管,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对看得准的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一时看不准的,可先监测分析、包容发展,不能一下子管得过严过死;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加强监管。
责任单位:局技术股
13.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工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落实国家促进民间投资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方保护。加强竞争政策的研究与探索。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局投资股、审批股
(四)、进一步优化服务
14.进一步推进审批提速。探索实行区级部门并联审批、“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审批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全面实施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红顶中介”。继续深化“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落实“马上就办”,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政府。
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
15.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全面公布各类清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16.提高“双创”服务效率。因势利导,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企业设立推行“一表申报”,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按工位注册企业,允许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创业群体借助“商务秘书公司”地址托管等方式申办营业执照。抓好全区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众创空间的规划统筹协调工作,做好区级创业创新规范基地的认定及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局企业股
17.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局运行股
涵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