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信系统各股室:
根据莆田市涵江区委办公室、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涵委办〔2016〕47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机构效能建设,扎实转职能改作风、提效能促发展、守规矩树形象。在总结2015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公信力,为涵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二、组织实施
我局的绩效评估工作在区效能办、区绩效评估办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成立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林光海担任组长,陈剑锋副局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事务,各股室各负其责,为确保绩效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三、绩效管理内容
重点考评贯彻落实五大新发展理念、“十三五”规划、“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行动计划和开展“三比一看”活动、深化“马上就办”、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扶贫开发工作等情况。
(一)设定绩效管理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绩效目标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年度计划、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项目进度及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构建绩效责任体系
建立绩效管理目标落实责任体系,对每个股室设定行政责任清单,权责一致;政府年度指标和重点任务、阶段性、临时性任务,由办公室予以责任分解,明确地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进度、时限和成效,使责任落实由软约束转变为硬任务,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责任体系。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所列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三)绩效目标实施与推进
紧紧围绕责任范围内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进一步简化行政环节,优化行政流程,规范行政运作,改善行政管理,强化各股室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四)绩效目标信息收集上报
细化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重点就业务工作实绩、自身建设和市对区政府绩效管理指标落实情况等,建立绩效目标工作台帐,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进展不够明显或在全市排位滞后的工作指标,注意分析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及原因,及时加以整改,认真填写并及时向数据采集责任单位上报《绩效目标工作台帐》,并于每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区效能办pthjxnb@163.com;数据采集责任股室要加强对牵头负责的指标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认真填写并及时向区绩效评估办上报《绩效目标工作台帐》。
(五)自我评估与整改。按照自评方案确定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中的评分标准,进行自我评估与分析,同时要重视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结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分管领导、各股室要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配合,努力形成绩效管理的整体合力。
(二)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要围绕职能职责,紧密结合实际,从行政管理的要求出发,组织人员精心研究,努力建立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积极探索提升工作绩效的方法和途径,形成长效机制,做到用机制管理人、规范人、引导人。
(三)求真务实,讲求实效。要把绩效评估工作与我局的职能职责、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促进我局职能职责的发挥和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要实事求是,克服功利思想,防止避重就轻,力戒形式主义,反对弄虚作假,确保我局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创新与推进。
(四)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鼓励争优创先,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树立和落实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正确政绩观。围绕“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坚决打破“潜规则”,克服“中梗阻”,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附件:2016年度区经信系统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莆田市涵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1月 24日
报送:区效能办、李海华副区长。

莆田市涵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1月 24日印发
2016年度区经信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项目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年度工作目标 | 工作目标完成时间 | 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 是否完成 | 备注 |
业务工作实绩55分 | 1.行动计划任务落实情况(10分)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 | | | |
工业用地产出率(%) | | | | | |
每万元投资产出GDP(元) | | |
2.绿色发展(6分) | 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 | | | |
3.市对区分地区考核指标(6分) | 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 | | | | |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 | | |
4. 牵头负责的区委、区政府文件落实时效情况(30分) | 由参评单位依据“十三五”规划、“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2016年涵江区政府工作报告、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单位牵头起草的区委、区政府文件以及单位职能设置 | | | | | |
5.其它区委、区政府、区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任务落实情况(3分) | 其它区委、区政府、区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任务落实情况(3分) | | | | | |
6.依法行政(4分) | 扎实推进依法治区,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裁量权(2分) | | | | | |
自身建设37分 | 7.高效行政(18分) | 7-1.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情况(5分) | | | | 是 | |
7-2.推行电子政务(1分) | | | 是 |
7-3.健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治庸治懒治散治奢,机关管理规范有序,工作运行协调高效 (3分) | | | 是 |
7-4.绩效管理制度落实、有序开展 (4分) | | | 是 |
7-5.推行“马上就办”,深化“三比一看”,提高服务质量(1分) | | | 是 |
7-6.办事服务提速增效情况(2分) | | | | | |
7-7.优惠政策执行情况(2分) | | | | | |
8.民主行政(8分) | 8-1.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3分) | | | | | |
8-2.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3分) | | | | | |
8-3.机关党建 (2分) | | | | | |
9.廉洁行政(7分) | 9-1.遵纪守法、遵守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 (5分) | | | | | |
9-2.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遵守财务规定,厉行节约(2分) | | | | | |
成效显著 6分 | 10.成效显著(6分) | 1.通报表彰:当年度被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评为先进集体的加0.5分;被省委、省政府或国务院部委评为先进集体的加1分;被国家级表彰的加2分(本项最高加3分,由区效能办认定); 2.争取资金: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各专项资金以及牵头融资的资金超过上年度的,每增加100万元加0.1分;增幅超过上年度的,每超过1个点加0.1分;(本项目最高加1.5分,由区财政局协助认定); 3.增收减支:在查处违规金额的同时,促进地方财政增收或节约财政支出,增收或节约金额达500万元的加1分,超过500万元的,每增加或节约100万元加0.1分(本项最高加1.5分,由区财政局协助认定); 4.优化环境:在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发展环境等重要工作中有创新性举措且成效显著的,加1分(本项最高加1分,由区效能办认定); 5.上级任务:负责落实市对区绩效考评指标的单位,加1分(由区效能办认定); 6.行政问责:单位自查作风纪律问题给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的,每人次分别加0.2分、0.5分、1分;给予党政纪处分及以上处理的,每人次加1分(本项最高加2分,由区效能办认定)。 | | | |
改革创新4分 | 11.由参评单位设置(4分) | 由参评单位选择1项本年度具有创新性、示范性、领先性、推广性的工作,作为改革创新项目进行申报,组织集体评估打分。 1.创新情况(30分)。 (1)创新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很清晰、清晰、不清晰的,分别得10分、5分、0分。 (2)创新项目属全国、全省、全市首创的,分别得20分、10分、5分。 2.实现效果(30分)。 (1)效益情况(10分):预期目标实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效果很好,对相关工作产生了巨大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效益的,得10分;预期目标实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效果较好,对相关工作产生了较大促进作用、取得了一定政治经济社会效益的,得5分;预期目标未能全面实现,未能解决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工作产生的促进作用不大的,不得分。 (2)获表彰、肯定情况(20分):获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或获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得20分;获省直单位、市委、市政府表彰,或获省直单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得15分;获省直单位、市委、市政府其他厅级领导批示肯定的,得10分。 3.推广应用(40分)。 (1)被省委、省政府以文件形式或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的,得40分;被省直单位、市委、市政府以文件形式或召开现场会推广的,得30分。 (2)获省级宣传报道,得35分;获省直单位、市级宣传报道的,得25分。 (3)全市本系统内以文件形式、开现场会推广的,得10分;全市本系统内以简报形式推广的,得5分。 | | | |
2016年度县(区)绩效考核指标解释
一、统一考核指标
(一)行动计划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本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可比价) /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可比价)]-1}×100%
指标数据采集落实单位:区经信局
2.工业用地产出率
工业用地产出率=本年工业总产值(万元)/本年企业用地面积(亩)×100%
指标数据采集落实单位:区经信局
3.每万元投资产出GDP(元)
每万元投资产出GDP=[本年GDP(亿元)/本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10000/万
指标数据采集落实单位:区经信局
(二)绿色发展
4.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1-(本年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能耗/上年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能耗)]×100%
指标数据采集落实单位:区经信局
(三)省对市分地区考核指标
5.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
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由总资产贡献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产品销售率等7项指标组成。综合指数的计算为将各单项工业经济效益指标报告期实际数值分别除以该项指标的全国标准值,乘以各自的权数,加总后除以总权数求得。
指标数据采集落实单位:区经信局
(四)工作成效
6.省对市绩效考评指标落实情况
省对市绩效考评二级指标位列全省第1-3位的(不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对应指标在县区绩效考评中第一位的县区,分别加2分、1分、0.5分;省对市绩效考评二级指标位列全省第7-9位的,对应指标在县区绩效考评中的最后一位的县区,分别扣0.5分、1分、2分,再按照功效系数法计算绩效指数和指标得分。
指标涵义及计算公式由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指标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区效能办
7.成效显著工作认定情况
成效显著工作按评先评优个数计算,“评先评优”总个数=获国家级表彰先进的个数×40%+获国务院部委表彰先进的个数×20%+获省委省政府表彰先进的个数×20%+获省直部门表彰先进的个数×10%+获市委市政府表彰先进的个数×10%,再按照功效系数法计算绩效指数和指标得分。
指标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区效能办
二、差异化考评指标
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本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现价)/本年GDP(现价)]×100%
指标数据采集落实单位:区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