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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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涵江区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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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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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4104-0700-2017-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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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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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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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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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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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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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中小学生合唱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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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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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政教〔201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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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涵江区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促进学校合唱水平提高。经研究,决定举办涵江区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涵江区教育局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17年5月18日(暂定)
(二)地点
莆田青璜体育馆
三、参赛对象
全区在校的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学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组队参赛,比赛设小学组和中学组。
四、参赛要求
(一)队伍人员:合唱队伍人数控制在60至80人,不得外聘(包括指挥、领唱)。
(二)参赛曲目:两首,总时间小学组不超过8分钟、中学组不超过8分30秒。歌曲要求内容健康,难度适中,具有艺术性又适合学生思想感情的表达,选材建议多样化,其中一首为学校校歌。鼓励在合唱演出形式上有所创新。
(三)演唱方式:可根据参赛团队实际,选择齐唱或者多声部合唱。倡导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中职学校组织学生混声合唱团参赛。
(四)演唱伴奏:
伴奏乐器以钢琴为主或使用伴奏带。
五、评审方法
合唱比赛由歌曲内容、台风面貌、艺术效果三部分对各参赛合唱队进行综合评分。
(1)进出场迅速有序,做到快稳准,队形整齐,服装统一,仪态大方,精神饱满。
(2)指挥姿势正确,指挥灵活准确,动作大方协调,与乐曲情绪相符。
(3)合唱人员、指挥、钢琴伴奏(如有)舞台表演恰当,配合默契。
(4)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具有良好感染力。音乐处理得体,音色优美,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气势磅礴,声部均衡和谐,强弱快慢对比鲜明,有乐感和表现力。声部层次清晰、有立体感,音乐情感表达细腻。
(5)演唱方法正确,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音准节奏掌握良好,作品表现完整,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
六、奖项设置
大赛按照城区学校和山区学校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参加比赛的各代表队指导教师(每队限报2名)均获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
七、报名办法
各参赛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参赛报名表报送局体卫艺股,联系人:李素钦,联系电话:6709218,邮箱:twyg3580555@163.com。
附件:涵江区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报名表
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
2017年2月16日
抄送:市教育局,存档(2)
附件:
涵江区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报名表
学 校 | | 参赛组别 | |
参赛曲目1 | |
参赛曲目2 | |
领 队 | 姓名: 职务: 手机: |
指导教师1 | 姓名: 职务: 手机: |
指导教师2 | 姓名: 职务: 手机: |
指 挥 | 姓名: 职务: 手机: |
伴 奏 | 姓名: 职务: 手机: |
注:各校务必于4月26日前将此表报涵江区教育局体卫艺股(要加盖校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