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涵政办﹝2016﹞43号)文件精神,根据《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抽查执法人员和抽查对象,我局组织开展了对法律服务机构的随机抽查工作。
一、在11月份继续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共检查法律服务机构2家。具体名单如下:新涵法律服务所、涵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随机抽查情况
执法人员对被抽查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检查结果均为满意。
附件:《涵江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查处情况表》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