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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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终止陈怡同志聘用合同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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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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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4113-3000-2015-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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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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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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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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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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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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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终止陈怡同志聘用合同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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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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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人〔201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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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终止陈怡同志聘用合同的批复
关于同意终止陈怡同志聘用合同的批复
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同意终止陈怡同志与涵江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聘用合同关系的函》(涵住建〔2015〕99号)收悉。
陈怡,女,1987年11月出生,本科文化,2008年11月参加工作,涵江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职工。鉴于陈怡同志工作期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擅自离岗,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的相关规定以及签订的《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有关约定,经研究同意终止陈怡同志与涵江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聘用合同关系,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接本决定后,请你局及时将本文送达陈怡本人或登报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解除陈怡人事关系。
莆田市涵江区公务员局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