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水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的通知》(涵政办[2008]93号)精神要求,现将涵江区水务局2008年1月至12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1、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按照《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水务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和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全面建立了涵江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指南》、《目录》编制情况。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涵江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涵江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审批程序。
3、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情况。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单位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并把这项工作纳入每星期一下午的固定学习内容。使全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我局共有14人参加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全部通过网络考核。
5、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化建设落实情况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条例》施行准备阶段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按规范编制、公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8年度共梳理文件154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
2、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
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数据(附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明确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无受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统计(附表);
2、本年度受理数为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主动公开信息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信息的内容、数量和及时更新将进一步调整完善。进一步整合主动公开信息。对已经公开的信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二○○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