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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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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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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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4119-1200-2016-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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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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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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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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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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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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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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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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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水务〔2016〕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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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涵水务〔2016〕136号
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乡镇:
根据《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涵水务[2016]126号),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016年11月3日起,我局再次组织4个检查组,抽查检查了8座水库、1座山塘、1处海堤、2座水闸、4个在建工程,现将此次抽查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序号 | 水利工程名称 | 责任单位 | 检查组发现问题 | 整改意见 | 整改期限 | 备 注 |
1 | 监楼水库 | 新县镇 | 溢洪道有渔网阻拦;背水坡杂草未清除。 | 及时清理。 | 2016年 11月30日 | |
2 | 农村河塘生态水系整治工程 | 大洋乡 | 施工区域一段田间路掏空约10米,未采取防护措施。 | 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措施。 | 2016年 11月30日 | |
3 | 田厝山塘 | 白沙镇 | 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临边防护不到位。 | 立即设置临边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管理。 | 2016年 11月30日 | |
4 | 萩芦溪白沙段 | 桥头处安全防护不到位,指示警示标志不足。 | 立即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 2016年 11月30日 | |
5 | 沁后水库 | 梧塘镇 | 背水坡杂草未清除。 | 及时清理。 | 2016年 11月30日 | |
6 | 樟洋水库 | 萩芦镇 | 工程正在扫尾中。 | 保证安全、质量下加快施工进度。 | 2016年 11月30日 | |
二、相关要求
1、落实整改。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对照通报的有关问题及自查自纠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确系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组建工程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加强值班巡查,确保工程安全。
2、加大排查。各乡镇要在此次检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海堤、水库、山塘、水电站等水利工程作一次拉网式过细检查,做到情况明了,问题清晰,并通过排查发现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安全。
3、强化防范。要强化对海堤、水电站、水库(含山塘)等的巡查、值守、监测,进一步落实各类保安责任、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整改反馈。各乡镇务必按照通报情况抓好落实,并于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含整改照片)书面报送我局。
特此通报。
涵江区水务局
2016年11月22日
抄送:区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