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水务〔2016〕142号
关于印发《消防应急预案》和《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供水管理处:
现将涵江区水务局《消防应急预案》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涵江区水务局
2016年11月28日
抄送:区安办
涵江区水务局消防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水务局机关办公楼干部职工和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火灾灾情发生后,使消防工作指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局重点防火部位灭火预案能够顺利有序、安全的实施,区水务局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分组。
组 长:林玉辉
第一副组长:许文川
副组长:曾芳、李继东、许妩觃
成 员:朱金波、许少华、胡煌、郑祁航、陈俊钦、翁元勋、 董兴、 林建兴 、张丽斌、林松溪、何志钦、黄亦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亦凡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灭火、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灭火、疏散行动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并和消防、救护医疗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等取得联系。
1、灭火行动组。工管股负责人任组长。
成 员:义务消防员
职责: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扑救初期火灾,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抢险战斗。专职防火员负责为专业消防队提供室内外消火栓的准确位置。
2、通讯联络组。水利站站长任组长。
成 员:火灾现场值班人员
职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负责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向社会及有关部门发布信息。并及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保存、工作。
3、安全疏散组。水政监察大队队长任组长。
成 员:当值值班人员
职责:主要负责疏散着火现场人员、物资,并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以保证灭火战斗顺利进行。
4、后勤保障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
成 员:所有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保障灭火用水供应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和对受伤人员生活用品的保障,组织有关人员,对受伤人员实行现场抢救、送医院等救护等工作。以及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5、思想工作组。水土站站长任组长。
职责:负责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思想稳定和疏通工作,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劝解工作。
三、预防措施
1、水务局各站队股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对本部位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要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栓。局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半年至少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每年按预案组织一次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灭火演练。 培训内容包括防火常识、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人员疏散线路安排、急救常识。档案室的同事还必须接受特殊管理与培训。
2、全体职工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3、防火救灾物资要定期检查,对老旧器材要及时更换。
四、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当班值班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向局长室报警,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报警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各部门干部、灭火预案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赶到),组织灭火扑救和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工作。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油漆、衣物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安全疏散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人员,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区水务局五楼设有双楼梯道,故如遇火情,人员应按避开火源地的路线进行逃离疏散。
七、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及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防护组、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行进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思想工作组在救治和伤员恢复过程中做好人员的思想稳定和疏通工作,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劝解工作。
八、现场保护
灭火战斗结束后,防护救护组要派专人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现场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指挥组组长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涵江区水务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股室应每月一次,单位应每季度一次。
2、防火检查应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岗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3、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8)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9)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4、防火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5、防火检查发现的违反消防法规、单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为或火灾隐患应当责令有关人员或股室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通知限期改正,股室无力改正的单位负责人应当研究改正。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习制度
1、区水务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工作。各单位、股室要积极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各单位、股室要通过报纸、宣传栏、互联网、播放宣传片、讲座、演习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
3、消防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技能演练。
4、单位每年组织一次职工火场逃生演习。
三、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区水务局办公室为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和日常维修。
2、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物品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未端设备必须处于自动位置;
(6)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人员密集场所在办公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4、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5、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6、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7、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8、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9、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每半年对消火栓泵及消火栓管道阀门启动检查1次。
(2)水带、水枪完好率每年检查1次。
(3)每半年对室内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检查、保养1次。
2、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1)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灯每季全部检查1次。
(2)每星期对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1次。
3、消防设施其它方面
(1)对配置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每星期检查,每季度清洁、保养1次。
(2)及时修复故障和损坏的消防设施。
(3)检查情况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单位在防火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2、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3、对于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4、单位应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保障。
5、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6、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