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市文〔2016〕76号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
全市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体广电出版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北岸工委宣传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根据《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要点和立项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高考期间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学校及周边文化市场秩序,维护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安全,为青少年安心学习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市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活动时间
2016年6月至9月底
二、整治检查内容
(一)网吧场所。主要整治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检查网吧是否核对登记上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尤其是未成年人借用成年人的身份证登记或者成年人登记后让给未成年人上网的行为;网吧入口处显著位置是否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志;是否按规定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场所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查找黑网吧线索,在查处黑网吧的过程中,如发现其具备经营条件的,应及时教育、引导其办理《网络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督促其合法、守法经营;对于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二)娱乐场所(含电子游艺、游戏)。主要整治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是否存在超时营业行为;歌舞娱乐场所入口处显著位置是否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名簿、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营业日志、安全日记等;证照是否悬挂齐全;歌舞娱乐场所的网络服务器内是否存有文化部公布的禁歌或违法违规视听内容;游戏游艺场所是否进行游戏和游艺分区,并对游戏游艺设备内容进行审查;游戏区内在法定节假日以外有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内各项消防制度是否完善且落实到位;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是否完好;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安保单位有否签定电梯安保合同;是否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对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结合《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查处无证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市文〔2016〕39号)要求,具备经营条件的,引导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督促其合法、守法经营;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三)出版物经营场所及游商地摊。结合《莆田市2016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精神,扎实推进“扫黄打非”“护苗”行动。清理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游商地摊,加大对学校周边音像店、书报刊亭的巡查力度,杜绝经营恐怖、暴力、淫秽、封建迷信等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出版物,净化学校周边的环境。
三、整治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把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近期的重要工作,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和“平安文化市场”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切实管住、管好文化市场。
(二)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采取有力措施,创新管理方式,切实加强和改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二要加大检查频度,对各自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要检查到位,不留死角。三要加大对网吧、电子游艺游戏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立案查处;对不遵守法规,经教育仍屡教不改的经营者要从重处罚。四要严格审批制度,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场所要及时审批,对不符合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尤其要严格网吧经营地址变更的审批,对于距离中小学校距离不足200米的,坚决不予审批。
(三)上下互通,及时总结。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强信息互通,及时通报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并上报工作成效和经验。
整治行动期间,市局将组织检查组到各县区(管委会)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马虎、敷衍了事或问题存在较多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对各县区(管委会)文化市场综治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莆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要在2016年10月8日前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情况上报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联系人:陈懿琥,联系电话:6735615,2692385)。
附件:莆田市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统计表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3日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