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市文〔2016〕78号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
开展2016年网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体广电出版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北岸工委宣传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文化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扫黄打非·净网2016”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网络文化环境的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等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重点
一是查处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是否设立网吧场所;二是检查网吧场所内是否证照齐全且显著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张贴文明上网提示牌;三是网吧是否严格落实上网人员实名登记措施,坚决杜绝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行为;三是场所内各项消防制度是否完善且落实到位;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完好;有电梯使用的网吧单位应与电梯安保单位签约电梯安保合同,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四是网吧是否安装上网过滤软件,屏蔽网络违法信息,有效阻止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传播,杜绝浏览不良网站和信息行为,网吧经营者要加大场所巡查密度,督导上网消费者文明上网;五是网吧场所内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员文明经营,使用文明用语,且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无吸烟现象。
二、整治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中旬)。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要在6月上旬前召开网吧经营业主动员大会,传达《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扫黄打非·净网2016”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双随机”抽查的目的和重要性,使经营者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确保思想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的要求上来。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11月底)。一是要严查重大违规。要把网吧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查重罚、持之以恒,始终把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二是要严管重点场所。要将那些不守法经营,履教不改的网吧场所作为监管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对这些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提高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一些经常被举报的网吧要坚持每天一查。三是要加大检查频率。要结合“双随机”检查,在中高考期间、重大节假期、违规经营行为的高发时段等重点节点,提高检查频率,做到天天有检查、时时有安排,始终保持强大的高压打击态势。四是要严格处罚标准。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管理条例》并参照《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要求处罚。要强化市场退出机制,该吊证的要坚决吊证。对被停业整顿和吊证处罚的网吧要及时上报,并跟踪督查停业或吊销到位。对无证经营黑网吧,如具备经营条件的,及时教育、引导办理《网络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督促其合法、守法经营,不具备办证条件的,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初)。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市局将组成检查督导暗访组,不定期对各县区(管委会)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每次暗访结果进行汇总小结,作为整治活动考核的主要依据。对一些重大案件,可以联系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各县区(管委会)执法机构在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思想,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要求,制定完备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集中时间、精力,严查网吧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保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强化工作纪律。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廉政建设。要教育引导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要求,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严禁为经营者通风报信,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努力塑造文化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要树立“阳光执法”思想,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广泛宣传现有的举报电话,建立举报信息台账,受理登记制度,认真及时办理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要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队伍,要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协管员作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市场管理。要加强文化执法信息宣传工作,邀请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提高执法成效。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6日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