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面向农村中小学在校学生,主要目的:
1.通过开展农家书屋阅读实践活动,让农村少年儿童在阅读中享受快乐,增长知识,提高素质,促进读书风气的形成;
2.加强农村少年儿童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少年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学习成长,让农家书屋真正成为农村少年儿童的乐园。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由两部分内容组成:
(一)阅读实践
1.引导阅读。以农家书屋为平台,有针对性地面向农村少年儿童组织开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传统美德教育、阅读习惯培养等活动;为农村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出版物,进行阅读指导;鼓励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带动学生家长伴读;鼓励教师、志愿者、返乡大学生开展阅读辅导。
2.组织实践。组织高年级学生开展“我当书屋管理员”活动,协助农家书屋管理员做好出版物借阅、阅读活动组织等工作,向同学、家长推荐优秀图书,引导和影响更多的人到农家书屋读书用书。
3.结对帮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教育部门和城市中小学校以送文化下乡、送活动下乡、送教下乡等方式,与农家书屋、农村中小学结对帮扶。鼓励城市中小学生依托农家书屋,和农村中小学生交朋友、结对子,通过开展共读一本书、交流读书心得等活动,为农村少年儿童和城市少年儿童搭建共同进步的友谊桥梁。
(二)征文写作
鼓励农村中小学生在参加农家书屋阅读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书写自己在农家书屋读书、实践的真实感受。基本要求:
1.作品以阅读收获和体会、乡村生活与变化、书屋里的人和事为内容,题目自拟,文体不限。内容真实感人,符合学生语言特点。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小学生作品一般不超过1000字,中学生作品一般不超过2000字。
3.作品末尾请注明学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校、年级、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农家书屋所在地。有指导教师请注明指导教师姓名。
如发现抄袭行为即取消评审资格。
三、活动安排
本次阅读实践活动2016年6月启动,2016年10月结束。
(一)阅读实践活动宣传(6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部门要通过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组织学校动员学生参与,组织农家书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中国新闻出版报、农家书屋网发布相关活动资讯,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各部门、机构发布相关信息。
(二)阅读实践活动开展(7月-8月)。根据本次活动的总体安排,制定各自阅读实践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开展阅读实践活动吸引少年儿童读书用书。
(三)作品征集选送(9月)。各县区(管委会)于9月10日前选送小学组不少于5篇、中学组不少于5篇优秀作品(电子版,不接收个人投稿),各县区(管委会)文体局将以上作品及阅读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市文广局,市文广局汇总上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作品结集出版(10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教育部将对部分优秀作品结集出版,并通过报刊、网站、新兴媒体等多种渠道节选刊登,扩大作品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各县区(管委会)文体、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本次阅读实践活动作为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促进农村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工作,要与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和“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活动相结合,围绕活动目的,创新内容形式,认真筹划,精心组织。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管委会)文体、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开展阅读实践活动。文体部门要保障农家书屋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35小时,周末、节假日要全天开放;改善阅读环境,补充配备桌、椅、电风扇等,做好农家书屋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补充并推荐有利于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增长知识、提升素质的优秀出版物;开展农家书屋基本管理知识和安全知识培训,为学生担任管理员做好保障,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学生安全;农家书屋管理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为中小学生参与阅读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和支持。教育部门要从青少年身心发展和锻炼成长的需求出发,策划并组织形式多样的阅读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并组织教师对学生征文写作进行指导;结合个人意愿、能力,挑选适合的学生积极参与“我当书屋管理员”活动实践,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认真总结经验。要及时掌握农家书屋阅读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总结阅读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为今后开展各类读书活动积累经验。市文广局、教育局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阅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管委会)选送的作品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教育部作为优秀作品结集出版的,每篇给予作者1000元奖励,作者所在家庭优先推荐为全国、全省“书香之家”候选家庭。活动结束后,将根据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征文评选等情况对组织单位择优予以表扬奖励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