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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莆田市涵江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规范性文件,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

1-10月份,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5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6条。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政策9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8条,本级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办事指南7条,应急管理1条,其它信息公开1条。

(二)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

整理政府信息公开中食品药品相关信息,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档案馆工作。

(三)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凡是有关重大决策性事项,在政策出台出,按程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充分尊重民意,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加强对公众反馈信息收集和结果反馈。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目前,我局主要是依托区政府办提供的网上信息发布平台,建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结合相关业务,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申请受理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应栏目,同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有关查阅场所,方便市民查阅。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针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我局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表格等,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查询。1-10月份,共公开行政审批信息56条,公开行政审批相关格式材料12份。

(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梳理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和相关依据,稳妥推进对有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三告知、社会承诺、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和结果等内容的公开。

三、   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向社会主动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编制,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研究形成部门预算公开的有效方式,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第1-3季度全局收入1497107.73元,支出832267.29元。接待费用0 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积极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面,公开资金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等。做好有关财税政策、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信息解读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   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持续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招标、监管等各环节和全过程。公开采购项目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情况,尤其是重大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加强群众监督,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效益。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结合食品药品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1-10月份,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动态类信息57条,占49.89%。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切实满足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广泛需求。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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