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至到2014年12月31日。我局将于2015年3月10日前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本报告予以公布。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六一西路50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3312155。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要求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齐全、准确。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以局名义制发的公文保密审查时,制作《涵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具体由经办人负责初审后,报局保密委员会审查,再报送区政府办信息科再审后方可网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0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5类。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政策10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4条,本级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办事指南7条,应急管理6条,其它信息公开3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局主要是依托区政府办提供的网上信息发布平台,建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结合相关业务,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申请受理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应栏目,同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有关查阅场所,方便市民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延伸,信息公开途径比较单一,公开工作标准还不够高、有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主动接受区政府的指导,加强机关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严格信息公开程序,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82
39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0
20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网上申请数
3.信函、传真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