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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莆田市涵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莆田市涵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至到2012年12月31日。我局将于2013年3月22日前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本报告予以公布。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六一西路50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3312155。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要求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齐全、准确。严格落


实保密审查制度,对以局名义制发的公文保密审查时,制作《涵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具体由经办人负责初审后,报局保密委员会审查,再报送区政府办信息科再审后方可网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4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5条。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政策14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5条,本级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办事指南10条,其它信息公开6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局主要是依托区政府办提供的网上信息发布平台,建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结合相关业务,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申请受理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应栏目,同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有关查阅场所,方便市民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延伸,信息公开途径比较单一,公开工作标准还不够高、有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区政府的指导,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机关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计量

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5

128

其中:1.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2.政府网站公开数

 35

128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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