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公开规范与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制度

莆田市涵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程序,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完整地送交到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内容包括政府公开信息全文,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单位是指局机关各股室。

第四条 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应遵循各负其责、及时有效、系统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 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 局各股室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需公开的信息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到规定内容按时报送,重要信息及时报送,以确保信息的规范、真实、准确。

第七条 所有上报信息应以书面的形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

第八条 各送交股室应将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办理。

第九条  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股室的送交工作进行通报。对违反本制度,不按规定送交的,责令改正。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首页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