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旅游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开展和落实情况汇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规定,按照《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全面清理政府信息,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今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和规范性文件,保证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今年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包括新梳理修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流程2条,旅游工作总结及计划2条,旅游统计信息1条,财政决算公开1条。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
及时联系档案馆做好过期档案的清理工作。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要进一步深化对公开透明、主动回应的认识,自觉把及时发布、准确解读作为工作常态,使研判舆情、有效引导成为必备能力,让政策切实惠及百姓。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凡是有关重大项目决策性文件,在文件出台前,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及专家的意见,加强对反馈信息收集和结果反馈,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推进落实。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互联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展网站互动功能,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文件下载等,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截止11份,我局已公开2项工作总结及计划。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积极制订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行政审批信息经审核后都及时进行了公开,我局目前只有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饭店评定及设立旅行社审核权,没有审批权力。截止11份,我局已公开2项审核权力的办事流程。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梳理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和相关依据,稳妥推进对有关法律法规、执法过程和结果等内容的公开。因区级旅游部门没有行政处罚权,所以今年没有行政处罚案件及相关的信息公开。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积极向社会主动公开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研究形成部门预算公开的有效方式,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截止11月份我局共公开了1条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面,公开资金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等。做好有关财税政策、预算执、财政收支审计信息解读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
五、加强公开服务信息公开
积极做好旅游统计及工作动态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规定,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发布旅游统计数据和旅游工作动态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旅游信息统计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信息。截止11月份我局公开了1条旅游统计数据信息。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信用信息公开 加快配合其他各部门、乡镇、街道、管委会做好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
涵江区旅游事业局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