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旅〔2016〕1号
涵江区旅游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涵江区旅游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putian.gov.cn/Depart_123/Default.aspx下载。联系方式:莆田市涵江区兴涵街兴涵宾馆5层,邮编:351111,电话:0594-3394300,电子邮箱:hjly0594@163.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区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全面清理政府信息,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
局旅游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成员组成,切实保证了政务公开领导力量。指定办公室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保证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二)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及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承接工作,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布,2015年共取消公共服务事项2项,增加行政处罚事项25项、其他事项2项。根据区审改办统一部署重新清理“行政权力目录清单”,梳理市级下放、取消、调整一些公共服务事项,并将本系统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图在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公开应主动公开的3条,旅游工作动态2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8条,旅游统计信息1条,截至2015年底累计公开信息74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
市民通过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涵江区旅游局”栏目可查阅旅游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旅游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此外,在涵江区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15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方面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本部门多利用门户网站或公开栏等传统的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对微博、微信等更为便利的网络发布平台利用较少;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将作以下改进:
1.进一步完善涵江旅游微信公众号,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旅游信息及旅游资讯。
2.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制度的执行。
3.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类旅游工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区旅游发展动态与相关政策。
七、说明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14条。其中,应主动公开的3条,旅游工作动态2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8条,旅游统计信息1条,确保了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15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