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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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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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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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4212-1200-2016-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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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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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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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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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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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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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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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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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旅[201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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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涵旅[2016]16号
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下属单位、各旅游经营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涵安办明电〔2016〕10号、涵安办明电〔2016〕1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防止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局下属单位和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充分认清“五一”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形势,充分认识维护全区旅游行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随着“五一”节小长假的到来,出游人数明显增加,必须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做到认识、组织、工作三到位。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做到安全制度到位、安全设施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五一”节期间旅游行业维稳及服务接待工作万无一失。
二、落实责任,把旅游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要逐级分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完善各项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使“五一”节期间旅游服务接待工作做到职责常态化,形成有效的工作制度,旅游车队要加强司机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酒店要增强对员工消防意识,从而提升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各旅游企业和相关景区要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值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区旅游局坚持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五一”节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区内旅游安全情况,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和旅游突发事件,局下属单位、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及时向旅游局及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要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四、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区旅游局将组织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此次安全检查的范围是全区所有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和旅游交通运输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汛期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工作情况旅游景区各项安全设施、特种旅游项目管理情况;旅行社订立合同、参保责任险、租用旅游车辆等情况。
涵江区旅游局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