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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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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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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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4212-1200-2016-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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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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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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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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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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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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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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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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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旅〔201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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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涵旅〔2016〕1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局属各单位:
据气象台预测,2016年全国全省预计较长雨量较往年多,出现灾害性天气和极端天气的概率较大。我省已进入防汛紧要期,暴雨、洪涝以及次生灾害频发,三明市泰宁县山体滑坡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给旅游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省、市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防止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旅游者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旅游企业、局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随时关注降雨特别是强降雨信息,防止次生灾害对旅游工作的影响。要根据气象预报和上级要求,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务必做好强降雨各项防范工作,认真部署汛期旅游安全工作,要立即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A级景区、星级饭店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各A级景区要加强汛期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在易遭受雷击的游览区域加设避雷装置和警示牌,遇到雷雨天气,要对游客进行疏导,防止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及泥石流、滑坡等带来的危害,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关闭景区。各旅游星级饭店要针对汛期易发生安全生产故障和问题的部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特别是要加强游泳池、制冷系统、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应急广播以及各种火源和电源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各种安全生产隐患。
三、旅行社要做好汛期交通安全等工作。各旅行社在组(接)团之前,应制定详细的行程安全方案,并对领队及导游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汛期行车要提醒司机注意交通安全,根据路况减速慢行,在途经危险路段、地质灾害可能性大或水上游览项目要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对老龄和学生团队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随时清点游客人数,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旅行社和导游要随时关注旅游目的地气象、地质、交通、卫生和防汛等部门的预警信息,适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不组团前往雨水多雨量大发生地质灾害可能大的地区旅游。对在降雨强度大地区的旅游团队要立即停止一切旅游活动,提前将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造成旅游安全事故。严禁组(接)旅游团队往发生暴雨及地质灾害大的景区旅游。
四、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提高旅游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各旅游企业、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及时与上下级有关部门之间保持联络,确保信息畅通。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事件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展开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为保证汛期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区旅游局成立汛期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林海勇任组长,副局长肖爱国任副组长,办公室张邦集、苏微、张靖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即日起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区汛期旅游安全进行检查。
区旅游局应急值班电话:0594-3394300
传真:0594-6791610
涵江区旅游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