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办 通知
涵安办〔2016〕47号
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有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市安办〔2016〕25号)以及《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涵安办〔2016〕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莆田市涵江区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烟草专卖局将本辖区、本行业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区政府安办。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
莆田市涵江区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决策部署,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工贸行业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市安办〔2016〕25号)以及《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涵安办〔2016〕3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全面分析把握工贸行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内涵,落实有效的工作方法措施,提升防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水平;根据本地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安全基础,摸清企业数量和风险底数,精准地开展专项治理,根治一批重大隐患,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整改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工贸行业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1.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涵安办〔2016〕22号)要求,督促企业对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
2.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迅速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使用指南》(见附件)转发至每一家工贸企业,要求企业参照该指南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责任落实到班组、岗位,确保岗位员工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及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3.加强对重要场所、设备、作业的风险管控和监督检查。一是重大危险源;二是现场作业人员超过10人的密集型作业场所、涉爆粉尘场所、涉及液氨等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场所;三是停产、复产、检维修、相关方作业等关键环节;四是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
4.针对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依据风险等级,采取作业人员远离危险因素、对危险因素进行隔离屏蔽、限制作业场所人员数量等有针对性的空间物理隔离措施。
(二)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1.实施粉尘防爆治理工程。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市安〔2016〕6号)要求,进一步核查粉尘涉爆企业尤其是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10人以上企业底数,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狠抓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并在金属粉尘、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推进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方法,降低和消除风险,提高粉尘防爆安全保障水平。
2.开展钢铁企业重大隐患整治。按照《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莆市安办〔2016〕16号)要求,全面排查,摸清钢铁企业安全现状,对钢铁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吊运钢水铁水与液态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人员聚集场所(包括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标准要求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重点整治,结合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继续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转发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莆市安办〔2015〕23号)的有关要求,以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的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排查、健全涉氨制冷企业基础台账,加强培训教育、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4.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按照《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涵安办〔2016〕31号)要求,结合实际,针对重点行业存在问题,持续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对已开展的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和正在进行的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要加大推动力度,确保工作质量。
(三)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关于“一企业一清单”要求,制定完善隐患排查行业标准和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编制指南,督促指导工贸企业编制完善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岗位责任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隐患的事项、内容、频次,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提高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
2.将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和环节作为工贸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重点,实施风险等级管控,提高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3.在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涵安办〔2016〕34号)要求,建立区工贸行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划定红、橙、黄、蓝的安全风险等级标识。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作为今后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4.结合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和类别,推动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责任、机构、人员、经费,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考核指导、动态管理。加强评审服务能力建设,严格评审管理,提高评审工作效能和质量,促进企业提高达标水平。
2.推动企业自主创建、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加强政策措施运用,强化培训教育,注重示范引导,推动企业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持续深化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立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自主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吸取近年来发生的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推进,落实到企业。
(二)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实际,因地制宜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
(三)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有关单位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巡查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工作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使用指南
附件.
《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
指导手册(2016版)》使用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企业班组和岗位人员使用《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安监总管四〔2016〕31号文件附件,以下简称《手册》),自主开展岗位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工作,确定和控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较大危险因素。
企业在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工作时,应充分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运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岗位清单制定工作,统一部署,整体推动。
对已经开展了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的企业,可以将辨识评价工作与《手册》的使用有机结合,将《手册》中的内容融入到企业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工作中。
二、术语和定义
(一)较大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生产作业场所、环节、部位和作业行为。
(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
识别较大危险因素的位置及特性、可能导致事故后果以及确认其风险控制措施和管控状态的过程。
(三)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发生的可能性与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的结合。
三、手册获取
企业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进入“监管四司”子站,查询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按本企业所属行业下载相应《手册》;也可以其他方式获取。
四、手册学习
企业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确定时间和方式,在班组中统一组织《手册》的学习,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讲解,并结合岗位员工的自主学习,达到以下要求:
1.确定《手册》与本班组岗位工作的适用性;
2.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手册》中与本岗位的相关内容;
3.学习中发现的不清楚的问题须通过讨论和咨询(由上级提供帮助)得到解决。
学习的时间长短和次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以完成上述要求为准。
五、手册使用
(一)现场对比
企业统一部署,由班组安排具体时间,组织各岗位人员,持各自的《手册》,根据之前学习中初步确定的与本班组相关的各个条目内容,一一对照各自岗位的实际情况,包括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本“场所/环节/部位”所有的设施设备、操作、作业环境等现状,确定:
1.在实际中是否存在《手册》描述的各个“较大危险因素”,或者是否有相近的情况;
2.讨论实际情况与《手册》内容的不同点,确定更多相似和相关的“较大危险因素”状况;
3.本班组的“较大危险因素”已采取的安全措施与《手册》中相应的“主要防范措施”的不同点;
在现场进行对比工作的时候,要及时、准确和细致地做好记录。
(二)填写内容
1.制作《登记表》
可按《手册》的原有格式形式,设计制作本单位《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控制措施登记表》,格式参见附件1。
2.确认“场所/环节/部位”和“较大危险因素”
根据现场对比记录,班组将实际存在的与《手册》相应或相近的“场所/环节/部位”中的“较大危险因素”在表中一一列出,注意填写时要将本班组现场实际情况写入登记表。
3.讨论“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针对“较大危险因素”,组织班组员工讨论相应的“易发生的事故类型”,很可能本班组的“较大危险因素”会引起更多种类的事故,还有对周边的影响。将这些可能的后果填入“易发生的事故类型”部分。
4.明确“主要防范措施”
对照《手册》中的防范措施对当前较大危险因素的管控措施进行查漏补缺。由于《手册》中防范措施具有普遍性,本班组实际上会有更多、更具体、更全面的安全措施,包括应急处置措施,将这些实际措施也一一写入登记表“主要防范措施”中。
5.查找“依据”
《手册》中提供了部分“依据”的内容,但主要限于通用的标准和规范,班组应在上级或技术部门的帮助下,首先要找到《手册》中规定的依据原文,查找相应的内容,再结合本企业的资料,进行补充完善。最后将这些依据的文号和其中的相应条文一一填入登记表中“主要依据”部分。
(三)形成班组登记表
在内容填写完整后,进行整理,形成本班组的《XX班组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控制措施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班组组织员工对《登记表》进行学习讨论,在技术人员帮助下形成上报稿,并报企业主管部门汇总建档,经确认后成为本班组正式的《登记表》。
(四)修订完善规程与制度
企业组织各班组将本班组的《登记表》与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比较,发现不同点,讨论制度和操作规程中需要修改的内容,将这些内容汇总整理,按本单位有关制度的管理规定对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五)建立学习制度
班组组织各岗位人员进行《登记表》和新修订的相关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学习,并与生产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一一对照讨论,明确《登记表》和制度规程中的执行与操作要点,并进行考试。
(六)现场应用与实施
班组依据《登记表》中主要防范措施,逐一确认落实,并评估其效果。将其中难以短期内解决的问题,班组应将相关问题上报,研究制定防范计划并实施。
落实新的制度和操作规程中的各项内容,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张贴较大危险因素危险告知卡(格式参照附件2)。班组对较大危险因素的防范措施进行日常自查,车间或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七)防范措施改进
企业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对较大危险因素的防范措施进行评估,尤其在工艺、设施设备发生变化后,按照以下程序对防范措施进行改进:
1.分析原因
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较大危险因素产生和存在的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形成结果,做好记录。
2.制定防范计划
针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原因,提出防范的具体措施,制定防范改进计划,按照相应的管理程序发布和实施。
3.实施过程监控
在防范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各个实施阶段实行不间断的定期监督检查,保证措施的完全落实。
4.验证评估
防范计划完成后,按相应的工作程序对结果进行确认,组织专业人员对效果进行评估。
5.举一反三
对企业内有相似情况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估,采取适当的防范改进措施并落实。
附件:1.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控制措施登记表(示例)
2.较大危险因素告知卡(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