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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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市涵江区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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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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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4212-3000-2016-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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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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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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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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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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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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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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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旅〔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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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市涵江区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
涵旅〔2016〕36号
关于莆田市涵江区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
区委编办:
现将《莆田市涵江区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予以上报。
妥否,请批示。
涵江区旅游局
2016年8月25日
莆田市涵江区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的规定
区委编办: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部门职能转变,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根据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莆田市涵江区旅游事业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通知》(涵委编办〔2015〕64号)精神,将区旅游事业局归为行政管理部门。
一、职能调整(新增3个公共服务事项)
(一)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备案
(二)2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
(三)三星级饭店评定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实施旅游发展规划。
(三)负责指导全区旅游资源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项目的规划与开发。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研究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配合市旅游局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建设和维护区旅游局网站,开拓旅游客源市场。
(六)负责全区国内旅游、出入境(出国)旅游的宏观管理和指导,配合市旅游局做好旅游对外交流交往与合作的相关工作。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旅游人才规划。落实国家制定的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和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八)发展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生态旅游,推动旅游与文化、城乡一体化、工业、海洋、医疗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九)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区旅游局原只内设办公室1个科室,根据上述职责,增设1个职能科室(综合发展股),为股级。
(一)办公室(编制3人)
办公室分办公室日常、计划财务、产业发展3块职能。其中⑴办公室日常: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讲话稿;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生、后勤、政务公开和局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绩效管理和党支部工作;负责保密、信访、普法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⑵计划财务:负责单位资产管理,机关财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⑶产业发展:拟定全区旅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工作;组织指导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及经济分析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参与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负责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的组织实施;编制旅游重大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指导旅游招商引资,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引导重点旅游区建设,指导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发展股(拟增设,编制3人)
综合发展股分市场开发、行业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股)、旅游执法3个职能。将3个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综合发展股承办。其中⑴市场开发:负责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负责旅游对外合作、区域交流协作事务;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旅游品牌的对外宣传推广;组织指导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和促销活动;收集研究旅游市场信息,向旅游行业提供信息服务;管理和指导港澳台旅游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智慧旅游工作;负责指导乡村旅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⑵行业管理:负责3个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及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等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负责旅行社、旅游车队和星级饭店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情况;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假日旅游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的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⑶旅游执法大队: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旅游投诉;对全区旅游购物活动进行管理、执法和监督指导;配合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目前,局现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办公室1人、财务1人,缺编1人。为进一步打造旅游品牌,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把旅游产业培育成涵江新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建议将涵江区旅游事业局更名为涵江区旅游局,增设综合发展股编制3个,为事业一类编制。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