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涵江区委农办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及落实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涵政办〔2014〕76号),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涵江区委农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涉农等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公开帮扶政策和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特别要加大对强农惠农和农村扶贫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清理、依法公开目前仍然有效但尚未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组织本办业务负责同志组织相关乡镇经办人员对出台的政策进行准确解读。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配合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大力办好世纪之村等农村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农民技术员等基础组织的作用,及时传达权威信息,广泛传播主流声音。截至10月份底,共计公布4条信息。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编制职权目录,并及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的动态调整信息。下属单位主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的大项、子项目录。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除涉密事项外)必须在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包括项目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行政审批涉及前置条件审批的,都要制订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行政审批决定都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将农业农村、库区移民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移民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扩大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预(决)算,同时应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尽快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重点公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公”经费审计情况及审计处理结果。截至10月份底,共计主动公开12条信息。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采购价格、质疑答复、中标人和中标商品价格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