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供〔2014〕42号
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涵政办[2014]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4、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加大区供销社“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将详细公开(在涵江区阳光网上区供销社厂务公开栏上公开)。
2、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加强采购信息公开。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1、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2、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
五、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1、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3、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4、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负责机构,加强力量配备,保障必要工作经费。
2014年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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