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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涵江区供销社关于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涵供〔2016〕1号

 

区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2005年至今),本报告可在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本报告在在“涵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pthj.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后坡巷1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6970150;传真:0594-6970168;电子邮箱353794126@.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社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以区社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兼职承办的工作机制。

截止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上级文件规定,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时效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完善了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和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二是严格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特点,严格依据有关要求,按照相应的工作程序,逐级规范落实。特别是在保密审核(即公开属性确定)上,确立并落实了审核制度;三是规范公开信息内容。突出以政策指导、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局制定出台的重要决定等内容进行公开,避免无关信息、非工作性信息的公开。四是规范了公开行为。从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入手,对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属性的确定严格把关,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5年度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2005年至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本社全面实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积极落实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随部门预决算在(http://hjcoop.cn)上公开。

 2、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无

(四)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社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涵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pthj.gov.cn/)公布

 2、在社机关内设置政务公示栏对有关工作进行公示公开。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社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社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复议和诉讼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社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差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内容还需进一步梳理和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还需灵活多样;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我们将加强领导,加强培训,加强宣传,提高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把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2

22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2

22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二0一六年一月六日

抄送: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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