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供销社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涵江区供销社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PT0001-2341-2017-00004
生成日期: 2017-03-15   主办单位: 涵江区供销社
内容概述/关键字: 供销社 安全生产成 在排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 通知   备注/文号: 涵供〔2017〕6号

涵江区供销社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资公司、各基层社:

为确保2017年厦门金砖会晤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涵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涵安委〔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实际,我社决定从3月15日起至今年10月31日止,在全社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点准穴位,精确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厦门金砖会晤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区供销社统一领导,农资公司和各基层供销社具体组织实施,区社成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抽查,解决大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突出问题。
    组 长:陈宜中

副组长:陈淑金

成 员:林 峰、黄德华、陈志锋、陈宏海、魏占杰

检查组必须由区社领导带队,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告知所在单位,同时报区社备案,并督促落实整改。

三、重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共性内容部分,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的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区社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7年3月中旬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3月15日-5月31日)。

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区社。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第二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农资公司、各基层社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第三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区社将采取明查暗访与、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农资公司、各基层社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农资公司、各基层社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新实效。

(四)第四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农资公司、各基层社要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厦门金砖会晤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农资公司、各基层社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并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排除管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第五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厦门金砖会晤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农资公司、各基层社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区社统一领导和部署,由区社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农资公司、基层社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农资公司、基层社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障2017年厦门金砖会晤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区社将适时组织对股室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情况。农资公司、基层社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有整治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沟通,做好信息研判和会商。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区社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建立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警示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农资公司、基层社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农资公司、各基层社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2017年3月15日

 

 

 

 

 

 

 

抄送:省供销社、市供销社、区安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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