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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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涵江区人社系统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PT0001-0100-2016-00041
生成日期: 2016-10-22   主办单位: 涵江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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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涵江区人社系统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涵人社〔2016〕126号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涵江区
人社系统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2016年度涵江区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6年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人社〔2016〕88号)、《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莆田市人社系统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莆人社办〔2016〕32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涵江区人社系统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和本单位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2

 

 

 

 

涵江区人社系统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持续有力地推进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本部门工作落实,全力服务发展,着力保障民生,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发展事业新局面,现就涵江区人社系统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人社系统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组长由黄志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方明銮、许金焕、陈红霞副局长和柯武夷主任科员担任,组员由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担任,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

二、考评范围与组织实施

(一)考评范围

区人社局及局属各单位。

(二)组织实施

绩效考评由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具体项目落实。

三、考评内容与方式

(一)考评内容

区委、区政府重点考评人社系统贯彻落实五大新发展理念、“十三五”规划、“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和开展“三比一看”活动、深化“马上就办”等情况;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中所承担任务情况;履职尽责、自身建设、改革创新等情况。

(二)考评方式

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指标考核

局属各单位根据本方案所附的相关指标体系,结合实际拟定本系统考核内容、时间及要求,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局属各单位应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考评采集数据报送局办公室汇总。2017年3月底前,区效能办将组织开展指标核验,包括业务工作实绩、自身建设、成效显著、改革创新等4大项11个方面内容。

2、公众评议

重点围绕各级各单位落实行动计划以及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等情况,委托区统计局适时开展,具体按照《莆田市涵江区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办法》实施。局属各单位在征求意见、公众评议时要注意预估,加强联系,密切跟踪。

3、察访核验

根据《效能督查发现问题绩效考评扣分办法》,区效能办结合日常行动计划、作风纪律等督查,不定期开展察访核验。察访核验采用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对各级各单位落实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环境”、开展“三比一看”、深化“马上就办”、简政放权、扶贫开发等情况,党政机关存在的为官不为、作风懈怠等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集中的重要问题,以及绩效指标完成和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等情况开展督查。

(三)等次确定

1、绩效考评得分=指标考评得分×70%+公众评议得分×30%-察访核验扣分

   2、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绩效考评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5-90分的为良好,60-85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差。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6年10月上旬)

按照《2016年度涵江区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市人社局文件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涵江区人社系统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区绩效管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充分认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二)组织实施,常态管理(2016年10月至12月)

建立绩效目标工作台账,加强日常跟踪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注重日常相关资料的收集、分类和存档。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进度不够明显的工作指标,要注意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进,确保本单位各项绩效工作指标保质保量完成。按要求每月及时认真填报以下两张报表。

1、绩效考核目标工作台账。对照《2016年度涵江区人社局(公务员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责任分工和评分标准,认真设定年度工作目标,并在每个月10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各自负责指标的绩效目标工作台账(附件2)。

2、绩效考评指标报告表。对照《2016年度市对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附件3)的各项指标标准,认真抓好落实,促进提升工作成绩,并于每个月10日前向办公室报送《市对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绩效考评指标落实情况月报告表》(附件4)。局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

(三)分析汇总,自我评估(2017年1月)

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与市局相关科室、市属各单位的对接,对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全面系统地对各自负责落实的指标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和客观分析,按照市、区时间要求,认真收集相关迎检资料,并于2017年1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收集、汇总各单位相关迎检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形成全面、完善的迎检材料。

(四)迎接检查,完善提升(2017年2月至3月)

根据区效能办的安排,认真做好绩效迎检工作。绩效考评检查结束后,根据考核组反馈的情况,针对绩效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查找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推动人社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整改情况将纳入下一年度绩效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有力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负总责。要继续贯彻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工作作风,共同提升本单位的工作效能,共同维护本单位的良好形象,全力争取在全市人社系统绩效考评中排名位居第二。

(二)强化统筹协调。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提升整体工作合力。要检查各单位完成绩效考评各项工作和绩效目标工作台账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结果应用。各单位要以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作风共同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做到资料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可靠,台账规范有序。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坚决制止马虎应付、弄虚作假现象。各单位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主要依据之一。

1、年度绩效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20%核定。评为良好、一般、差等次的,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分别按15%、10%、8%核定。

2、根据考评结果实行绩效奖励,绩效奖励发放方案和考评结果一并报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局对所属单位组织开展实质性绩效考评后,参照相关标准给予绩效奖励。

3、凡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被省、市效能办查实或通报存在作风纪律问题的人员,旷工的人员,绩效考评结果为差的单位人员,不予绩效奖励。年度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请事假超过8个工作日的人员,从超过的工作日起,其绩效奖励按日减发。

4、凡在区级查访核验查实或通报存在问题被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效能问责的人员,分别扣50%、70%、90%绩效奖励;凡是单位自查并给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效能问责的人员,分别扣20%、30%、50%绩效奖励。

5、省、市察访核验发现涉及上班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作风纪律问题,给予当事人效能告诫以上处理,对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存在突出问题的对单位负责人予以诫勉教育。

 

附件:

1、2016年度涵江区人社局(公务员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 涵江区人社局(公务员局)2016年1-9月绩效目标工作台账

3. 2016年度市对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4. 2016年度市对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绩效考评指标落实情况月报告表。


附件1

2016年度涵江区人社局(公务员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考评方法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业务工作实绩

55分

1.行动计划任务落实情况(10分)

1-1.率先实现城乡统筹,拓宽跨越发展空间,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由区发改委考评,按区发改委提供结果换算。

全年

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1-2.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跨越发展质量,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全年

2.牵头负责的区委、区政府文件落实及履行职责情况(30分)

2-1落实就业创业十五条措施

每个二级指标均按照100分制,最后按指标数简单合成换算成一级指标最终得分(总分30分)。

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分办法(70分)

任务100%完成的,得70分;子任务未完成一项的,未制定含有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目标、工作进度以及预期效果的工作方案或计划的,未常态跟踪推进的,或发现问题未督促整改到位的,每个问题扣7分,扣至0分为止。

2. 绩效进步情况评分办法(30分)

(1)工作成绩与去年完成情况相比,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1分;同时,工作成绩与市、区下达目标相比,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1分,两者相加,即为绩效进步得分。

(2)该项业绩指标成绩位列全市第1位的得30分,每递减一位,减4分,减至0分为止。

(3)工作成绩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推广或领导批示肯定的,得30分;得到市、区表彰、推广或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得20分;得到市局领导批示肯定的,得10分。

(4)同一项工作获得以上同类别但不同级别肯定的,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分;如获得不同类别肯定的,得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5)一个二级指标中含多项工作,分别获得肯定的,得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6)以下几种情形,不予计算:领导批示属于提要求性质的;以个人名义获得的各类表彰、肯定;在各类简报信息、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刊登播出的;会议发言属于一般性的工作交流、汇报的;未列入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

全年

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2.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全年

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3.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

全年

职介中心

2-4.开展2016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全年

职介中心

2-5.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智力引进政策

全年

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6.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全年

城乡居民保中心

2-7.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全年

机关社保中心

2-8.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

全年

机关社保中心

2-9.城镇基本社保综合增长率

全年

各社保经办机构

2-10.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为民办实事)

全年

城镇居民医保中心

2-11.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全年

职工医保中心

2-12.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

全年

人事综合管理中心

2-13.组织开展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工作

全年

人事综合管理中心

2-14.认真做好职称考试、评聘工作

全年

职改办

2-15.推进落实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全年

人事综合管理中心

2-16.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全年


劳动监察

2-17.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全年

劳动监察

2-18.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全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19.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全年

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20.开展新型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就业与社会保障改革

全年

2-21.推进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精准扶贫

全年

2-22.落实“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全年

3.其它区委、区政府、市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任务落实情况(5分)

3.其它区委、区政府、区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任务落实情况(5分)

 由牵头起草区委、区政府文件的区直单位提供该文件任务落实问题,区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供其下达任务落实问题。其中任务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0.5分;落实不及时的,每次扣0.2分。

 

全年

局属相关单位

4.区政府工作规则落实情况(5分)

4.区政府工作规则落实情况(5分)

由区府办制定考评办法进行考评。

全年

   办公室牵头

5.市对区绩效考评指标落实情况(5分)

5.由各参评单位对照市对区绩效考评指标设置

市对区绩效考评指标保持或跃居全市前3位的,分别加5分、4分、3分;位列全市后3位的,分别扣5分、4分、3分(位次比去年上升的,减半扣分)。

全年

   办公室牵头

自身建设

35分

6.依法行政(2分)

6-1.扎实推进依法治区,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裁量权(2分)

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败诉,以及上级监督纠正的,每件扣0.5分。

全年

   办公室牵头

6-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分)

由区委宣传部制定考评办法进行考评。

全年

  办公室牵头

7.高效行政(18分)

7-1.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情况

(5分)

由区发展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制定考评办法进行考评。

全年

   办公室牵头

7-2.推行电子政务(1分)

按照《福建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评。

全年

办公室牵头

7-3.健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治庸治懒治散治奢,机关管理规范有序,工作运行协调高效(3分)

1.主要领导未亲自抓效能工作的扣1分;效能十项制度未健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未开展作风纪律等效能督查的扣1分;效能问责不规范、不到位的,每件次扣1分。

2.机关效能工作信息每季度少于3条的,少1条扣0.5分机关效能;被省、市、区效能办采用最多的单位加3分,其他单位按本单位采用数与采用数最高单位的比率乘以3加分。

全年

办公室牵头

7-4.绩效管理制度落实、有序开展(2分)

绩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时报送或上传工作方案、绩效台账等绩效考评相关材料的,每次扣1分;绩效考评档案和绩效台账不够准确、完整、规范的扣1分;因工作责任心或执行力欠缺,绩效管理工作严重滞后,不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的扣1分;绩效考评指标数据采集等相关任务完成不及时的,或办理不认真造成差错的扣1分;对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扣2分。

全年

办公室牵头

7-5.推行“马上就办”,深化“三比一看”,提高服务质量(1分)

未制定“三比一看”工作方案并按期报送材料的,每次扣0.5分。“三比一看”活动确定今年内应当完成的工作任务,未开展的,每项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扣0.5分。

全年

办公室牵头

7-6.办事服务提速增效情况(3分)

1. 未开展办事服务提速增效梳理排查、征求意见的扣1分。

2. 活动开展好,提速提效措施最多、效果最好的单位加3分,其他单位按本单位措施数与措施数最多单位的比率乘以3加分。

全年

办公室牵头

7-7.优惠政策执行情况(3分)

未梳理优惠政策的扣1分;优惠政策未公开的扣1分,公开不到位的扣0.5分;未开展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扣1分,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扣1分;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

全年

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牵头

8.民主行政(8分)

8-1.机关党建2

1、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情况;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1)领导上党课情况;(2)开展专题交流研讨情况;(3)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情况。

全年

局党支部牵头

8-2.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3分)

1. 政务公开制度未落实到位,未按照《2016年涵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每个问题扣0.5分。

2. 不及时、不规范办理区委领导批示件、督办件的,每件扣0.5分。

3.不及时、不规范办理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每件扣0.5分。

全年

办公室牵头

8-3.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及时解决群众诉求(3分)

1. 由区12345热线中心依据诉求件办件量占比、及时回复率、评议满意率按3分权重计算各单位12345诉求件办理情况得分。

2. 主要便民服务诉求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每件扣0.5分;诉求件办理反馈与事实不符的,或经督办仍未办理到位的扣1分。

 

全年

办公室牵头

9.廉洁行政(7分)

9-1.遵纪守法、遵守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5分)

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被立案的,或“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被责任追究的,主要领导扣3分,副职(含非领导职数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每人扣2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扣1.5分,本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扣1分,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扣0.5分(本单位自查〈含提供初始线索〉的不扣分)。

 

全年

局党支部牵头

9-2.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遵守财务规定,厉行节约(2分)

1. 未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当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每少1个项目扣0.5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未按季度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并报送财政部门的,每少1个项目扣0.5分;上年度已批复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专项支出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并报送财政部门的,每少1个项目扣0.5分。

2. 审计或财经纪律检查中发现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财政资金、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社保资金违规使用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每起扣1分。

全年

会计核算中心

牵头

成效显著

6

10.成效显著(6分)

1. 通报表彰:当年度被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评为先进集体的加0.5分;被省委、省政府或国务院部委评为先进集体的加1分;被国家级表彰的加2分(本项最高加3分)。 

2. 争取资金: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各类专项资金超过上年度的,每增加100万元加0.1分;或增幅超过上年度的,每超过1个点加0.1分(本项目最高加1.5分)。 

3. 增收减支:在查处违规金额的同时,促进地方财政增收或节约财政支出,增收或节约金额达500万元的加1分,超过500万元的,每增加或节约100万元加0.1分(本项最高加1.5分)。

4. 优化环境:在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等重要工作中有创新性举措且成效显著的,加1分(本项最高加1分)。

5. 上级任务:负责落实市对区绩效考评指标的单位,加1分。

6. 行政问责:单位自查发现效能建设问题给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的,每人次分别加0.2分、0.5分、1分;给予党政纪处分及以上处理的,每人次加1分(本项最高加2分)。

全年

各相关单位

改革创新

4

11.改革创新(4分)

由参评单位选择1项本年度具有创新性、示范性、领先性、推广性的工作,作为改革创新项目进行申报,组织集体评估打分。

1.创新情况(30分)

(1)创新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很清晰、清晰、不清晰的,分别得10分、5分、0分。

(2)创新项目属全国、全省、全市首创的,分别得20分、10分、5分。

2.实现效果(30分)

(1)效益情况(10分):预期目标实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效果很好,对相关工作产生了巨大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效益的,得10分;预期目标实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效果较好,对相关工作产生了较大促进作用、取得了一定政治经济社会效益的,得5分;预期目标未能全面实现,未能解决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工作产生的促进作用不大的,不得分。

(2)获表彰、肯定情况(20分):获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或获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得20分;获省直单位、市委、市政府表彰,或获省直单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得15分;获省直单位、市委、市政府其他厅级领导批示肯定的,得10分。

3.推广应用(40分)

(1)被省委、省政府以文件形式或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的,得40分;被省直单位、市委、市政府以文件形式或召开现场会推广的,得30分。

(2)获省级宣传报道的,得35分;获省直单位、市级宣传报道的,得25分。

(3)全市本系统内以文件形式、开现场会推广的,得10分;全市本系统内以简报形式推广的,得5分。

全年

各相关单位

   说明:1. 某项指标如参评单位无职能或无任务,则拟删除该指标分值,即:该单位初评总分=100分-不设置或拟删除的指标权重。待初评结束后,再将所有单位初评得分以100分为满分进行折算,得出最终考核评估得分。即:最终考核评估得分=初评分数×(100/该单位初评总分)。2. 加分认定时间截止2016年12月。3. 一级指标加、扣分不超过设定分值。4. 指标不重复设置。


附件2

涵江区人社局(公务员局)2016年1-9月绩效目标工作台账

填报部门                                                            填报时间:2016年10月   

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年度工作目标

完成

时限

责任

部门

进展情况

是否完成

 

 

 

 

 

 

 

 

 

 

 

 

 

 

 

 

 

 

 

 

 

 

 

 

 

 

 

 

 

 

 

 

 

 

 

 

 

 

 

 

 

 

 

 

 

 

 

 

 

 

 

 

 

 

 

 

 

 

 

 

 

 

 

 

 

 

 

 

 

 

 

 


附件3

2016年度市对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统一考核指标部分

权数

方向

标准值

市责任

科室

区责任单位

民生

改善

1.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情况

1

+

当年值

医保科

医保中心

2.城镇基本社保综合增长率(%)

2

+

养老科

医保科

工伤科

就业科

社保、医保经办机构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

1

+

劳关科

劳动监察大队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1

+

上年值

工资科

劳关科

局办公室

  说明:由局基金监督科提供具体指标数值,并及时报市统计局审核、汇总、计算得分。


附件4

  2016年度市对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绩效考评指标落实情况月报告表(1-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考 核指 标

年度工作目标

累计完成量

完成序时进度(%)

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率或下降率(%)

未按序时进度完成、进展不够明显的问题分析

改进绩效的具体措施或意见建议

26.城镇基本社保综合增长率

(参保人数) 

 

 

 

 

 

26-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

62700人 

 

 

 

 

 

26-2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7500人

 

 

 

 

 

26-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66733人

 

 

 

 

 

26-4失业保险

51200人

 

 

 

 

 

26-5工伤保险

88700人

 

 

 

 

 

26-6生育保险

64566人

 

 

 

 

 

24.医保支付方式

 

 

 

 

 

 

24-1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

 

 

 

 

 

 

24-2医保基金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比例落实情况

 

 

 

 

 

 

24-3单病种付费病种数

 

 

 

 

 

 

27.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

“无欠薪项目部”创建率100%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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