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 报告
涵安监〔2017〕3号
莆田市涵江区安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说明与附表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涵江区人民政府(http://xxgk.putian.gov.cn/Defaulth.aspx)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安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政府7号楼2层,邮编:351111,电话:0594-336038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述
2016年,涵江区安监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完善组织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为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领导重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保证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是认真按照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更新和完善,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同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认真推进各项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定了《涵江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进一步完善《涵江区安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涵江区安监局信息协调发布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并由专人跟踪与安监部门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6年底,我局历年累计公开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52条,其中2016年度5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计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阅公开的各项信息,也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涵江区安监局政务公开栏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根据按照《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策解读工作机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通过咨询等不同方式扩展政策咨询投诉受理渠道,为广大居民答疑解惑,使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到实处。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6年我局历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历年累计为0。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原因
①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②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③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④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⑤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⑥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⑦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申请,历年累计为0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岗位业务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时效性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信息公开的部门协同需进一步强化。
(二)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信息公开量不够多,网络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存在着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静态性信息多,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少;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
(三)改进措施: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闽政办网传〔2016〕33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办好每件事,扎实做好每项工作。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紧紧围绕“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操作细节。二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切实加强工作分工配合,提高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三要密切群众关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地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使群众满意;四进一步梳理信息,上传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补充公开并及时上网更新。
七、说明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详见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4 | 35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 条 | 54 | 352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 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 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莆田市涵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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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 1月 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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