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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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的报告   索引号: PT00111-3000-2018-00005
生成日期: 2018-01-23   主办单位: 莆田市司法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备注/文号: 莆司〔2018〕8号

莆田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的报告

市政府:

2017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的有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年初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实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年共组织开展2次大型培训,共75人次干部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局的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清理活动。我局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共16人,未发现存在《福建省行政执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9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三是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四是做好“两法衔接”平台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每月按规定上报我局行政执法案件情况,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五是认真完成我局今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网上注册和数据填报工作。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完善清单管理。一是做好清单梳理工作。2017年我局共保留权责事项106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7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监督检查7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其他权责事项45项。梳理“最多跑一趟”清单从原有的3项增加到58项;梳理涉及无前置审批事项有5项;梳理县(区)司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参考目录13项(14子项)。二是做好取消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落实和事中事后监管。对“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初审”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并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列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确保被取消事项运行有序。三是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根据《关于福建省司法厅将21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委托设区市实施有关意见的函》(闽审改办〔2017〕20号),我局自2017年6月1日起承接省司法厅委托实施的21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更新省网上办事大厅公示信息,启用委托审批专用章,确保及时、到位承接。

(二)开展网上审批办件,推进权力透明运行。2017年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共受理案件393件,其中律师96件,鉴定32件,基层法律服务4件,公证1件,法律援助件221件。依托省、市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实现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等功能;根据省市联动审批事项,调整和完善本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的制作;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办事指南、申请表、救济途径等,方便申办人自助查看、下载,并自觉接受市审改办、市效能办和市服务中心管委会的效能督查和社会监督;推进电子证照录入工作,我局近5年的所有存量证照已统一录入电子证照库,2017年共录入电子证照 92份、电子批文35份。

(三)有效落实“双随机”监管抽查工作。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4项、检查对象名录库54家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16名。全年共开展2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法律服务机构数为每类5%,做到随机抽查事项事项实现类别全覆盖。采取抽签方式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并通过现场实地查看、案卷抽检、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被抽查对象执业情况、场所建设、档案管理等内容开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四)切实做好服务中心窗口审核工作。一是成立行政审批科,授权司法局窗口统一受理和审批,全面贯彻执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二是落实局领导轮值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指导、协调审批业务,确保派驻单位对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协同保障作用。三是强化窗口岗位负责制,改进服务态度,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提升窗口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业务技能,确保办件优质高效。

三、积极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

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把“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聘请该所主任陈志强律师担任本局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共为我局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要合同签订等司法行政工作提供8次的法律咨询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四、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质量

(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开设“律师在线”专栏。依托“律师在线”服务中心,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东南网莆田站 “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均开辟“律师在线”专栏,及时发布法律权威信息,推动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至东南网设立“律师在线”专栏以来共发布71期,网民点击量超300万次,并结合莆田实际,推出了普通话和莆田话双语视频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强力推进一村(居)一顾问制度。目前全市971个村(社区)中有958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8.7%。认真开展“法律顾问月”活动,深入顾问单位,全面开展“法律体检”,使顾问律师和顾问单位之间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和信任关系。三是积极开展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对符合设立公职、公司律师试点的单位积极协助其办理相关申请手续,目前我市共有公职律师单位17家,公职律师40人;公司律师单位2家,公司律师11人。四是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2017年,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23件,同比增长1.71%。其中刑事案件471件,民事案件1238件,行政案件14件,共接受各类咨询4178人次,受援人总数为1845人次,其中残疾人172件、老年人106件、未成年人365件、农民工817件、妇女524件。正式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已为全市1114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场咨询800多人次,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97件,引导当事人到公证、公安、民政等其它部门办理相关事务共400人次。五是提升公证服务水平。为办事群众打造“直达车”,设立湄洲岛和南日岛两个公证便民服务点,对年老体弱的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通公证“上门服务”,全年共办理19件公证“上门服务”。六是强化司法鉴定管理。完成2016年度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考核工作;严格把好司法鉴定行业准入制度和机构能力验证、认证认可和培训等工作,积极推进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工作,我市有5家司法鉴定机构通过省级资质认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强化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审判中的保障作用。七是圆满完成司法考试收官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和省厅党委提出的“五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加强与公安、保密、无线电、擢英中学考点等部门协调,确保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安全、考场安全、考试安全、人员安全,圆满完成考务组织工作,我局获得省厅落实福建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责任状情况评比二等奖。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市网上报名801人,共87名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

(二)创新社会矫正教育,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结合开展法治、德治、善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的善治建设试点工作,先后开展“禅武养生”、“妈祖文化”、“佛学劝善”系列教育活动,增加教育矫正工作的“莆田味道”。特别是西天尾司法所充分利用南少林寺“禅文化”这一得天独厚的地方文化资源,全国首创“道禅文化”矫正基地,促进社区服刑人员们发自内心去自省自律。全年没有发生一起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案件,为“一带一路”峰会、厦门金砖会晤、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

(三)突出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协助“网上大调解中心”建设,实现“律师在线”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网上大调解中心”和“部门调解、行业调解、商会调解”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矛盾纠纷“一网打尽、能调尽调”。其中“网上大调解中心”做法成为人民网和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部联合主办的2017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中福建省入围的2个案例之一。全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5745件,调处成功5720件,成功率达99.6%,有效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仙游县医调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陈金标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林庆元同志被司法部、人社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一线调解员。

(四)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的意见》(莆法治办〔2017〕7号)、《<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目标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莆法治办〔2017〕6号)等文件,同时采用多种宣传媒介,全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0多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一是搭建阵地平台,营造“在休闲中学法,于健身时悟道”的学法氛围。在全市打造139个以上不同形式的法治、德治教育设施,把法治文化与景观特色、人文文化、旅游文化等结合起来,图文并茂地展示古今中外法治文化内容,成为集健身、休闲、普法于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二是搭建传播平台,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普法态势。与莆田电视台合作推出《大家说法》电视专题栏目,以民生话题为关注点,以推动法治建设为核心价值。与《福建法治报》合作开办“美丽莆田社会治理专项行动”专栏报道。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新路径,整合全市网络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包含了“法治仙游”、“平安城厢”、“法治荔城”、“秀屿司法”等县区法治微信公众号,形成了莆田网络普法联盟平台,我局“法润莆阳”微信平台荣获“2016年度莆田市政法系统十佳微信平台”。三是搭建活动平台,激发“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法治力量。挖掘传承乡土文化美德资源,在妈祖文化、莆仙戏文化、民间艺术、民风民俗等乡土文化资源中增添法治元素,自创三句半、莆仙小戏、“十音八乐”等乡土文艺,全市120多个民间剧团成为深入农村、唱响时代道德与法治主旋律的“普法宣传队”。

五、存在问题

    2017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法治宣传载体创新有待进一步深化。

六、2018年我局法治政府工作思路

2018年,我市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一中全会和市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市“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水平。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清单管理工作;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梳理精简工作和时限压缩工作;做好电子证照的录入工作;推行网上办件服务工作。持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加强结果应用。

    (二)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和覆盖面。要围绕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目标要求,深入调研,抓好学习借鉴,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实体站点和网络平台、“12348”热线平台建设,力争建成实体站点、虚拟网络和电话热线互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要继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婚姻家庭、就业、土地承包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继续做好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公证业务延伸拓展,重点抓好拓展经济金融领域公证业务和公证机构信息化建设,完善网上公证受理等工作。拓宽司法鉴定服务领域,加大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推进机构开展认证认可工作,提升机构资质水平。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全力完成好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任务。

(三)持续推进“七五”普法,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一要全面开展我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深入推进“法治惠民百千万”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要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明确法治宣传责任,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常态化、规范化,使普法逐步成为广大干部和市民群众的自觉要求和良好习惯。三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要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官网等新媒体手段开展法治宣传。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上下功夫。四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宣传员队伍,招聘和选任具备法律知识和新闻素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充实到宣传队伍。

(四)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核心,加强社区矫正和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要把执法规范化摆在突出位置,特别是加强调查评估、请销假等环节的监控。在巩固传统教育模式的基础上,探索新型帮扶教育模式,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推广个案矫正等方式,切实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根基、行为模式上改造提升。深入开展日常性和专项性人民调解活动,深入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和矛盾隐患摸排化解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莆田市司法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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