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敏同志任莆田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时间2018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2日);
陈龙鑑同志任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时间2018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2日)。
免去:
陈敏同志的律师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陈龙鑑同志的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莆田市司法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