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
莆田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PT00125-3000-2018-00010
|
生成日期:
|
2018-06-22
|
|
主办单位: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审计项目质量检查 2017年度 莆田市审计局
|
|
备注/文号:
|
莆市审〔2018〕43号
|
莆田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审计局、本局各科室(中心):
根据《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暂行规定》(审计署1号令)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荔城区审计局、涵江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中心)2017年度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范围和方式
此次安排检查荔城区审计局、涵江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中心)审结归档的2017年度审计项目,采用抽查部分审计项目档案方式进行,审计质量检查以查阅审计档案为主,必要时可以向审计组组长、主审或有关审计人员了解情况。
二、检查内容
在了解各相关县(区)审计局等审计质量控制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抽查部分审计项目,主要对《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审法发〔2011〕24号)等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本次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实施方案。主要检查审计项目是否在审计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否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有无漏审或者偏离方案实施审计,有无按规定报批调整实施方案等情况。
(二)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主要检查相关审计事项是否取得必要的书证、询问笔录、电子数据等证据,审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及作出的结论是否有相关的、充分的、可靠的审计证据支持;有无查证不实的问题,审计证据是否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无法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是否注明原因等;是否按规定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底稿记录是否完整,是否经审计组长审核并提出意见等情况。
(三)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主要检查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是否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引用法律法规适当、处理处罚恰当;审计评价意见是否恰当,审计建议是否切实可行且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存在应当处理处罚而未处理处罚的问题;是否存在应当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而未移送处理的问题;是否存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未在正式审计报告反映的情况;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是否按规定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并形成审计业务会议决定或纪要等。
(四)审计程序。主要检查是否在实施审计3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直接持通知书审计时有无经过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通知书的主要内容是否完整;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有无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审计处罚是否依法履行了听证告知程序;查询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资产是否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和遵守法定封存期限的规定;是否存在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审计结果文书执行情况开展跟踪检查等。
(五)审计档案。主要检查审计档案归档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如归档立卷是否按时进行,归档材料是否按照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和备查类的顺序排列;归档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有否按规范编制目录、编制页码;审计组组长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归档材料进行审查验收,并签署意见等。
三、检查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此次质量检查工作抽调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审计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在对各自所在单位进行审计质量检查时予以回避。请各县(区)审计局于7月5日前将负责法制工作的相关人员名单、手机号码及荔城区审计局、涵江区审计局2017年度审结的审计项目清单通过腾讯通报送给市局法制科吴秀丹。
(二)请荔城区审计局、涵江区审计局于7月10日前报送书面汇报材料(提供纸质1份),内容主要包括: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完成情况汇报材料、《国家审计准则》总体执行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在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的建议。
(三)请荔城区审计局、涵江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中心)准备好审计项目归档资料,检查组将根据检查需要抽查审结归档的审计项目。
(四)检查工作拟于7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