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成立湄洲岛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索引号:
|
PT06101-1801-2018-00083
|
生成日期:
|
2018-09-14
|
|
主办单位:
|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室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领导小组
|
|
备注/文号:
|
湄管委办〔2018〕78号
|
关于成立湄洲岛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湄洲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驻岛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综合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生态岛建设,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湄洲岛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湄洲岛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韶雯(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林宗储(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刘 兴(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金文盛(计划财政局局长)
王丽芳(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亚咮(建设交通局局长)
戴玉瑞(旅游局局长)
曾国雄(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金荣(农林水局局长)
郑志强(城管执法局局长)
蔡冬菊(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陈 瑜(群工部负责人)
刘剑兴(政法委副书记、网格办主任)
吴金锁(城管办、共建办主任)
戴 伟(交通执法大队长)
杨良荣(湄洲镇镇长)
朱明德(湄洲镇党委组织委员)
肖元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湄洲岛分局局长)
林国宝(湄洲岛工商分局局长)
陈钊晗(公安派出所所长)
陈国胜(边防派出所所长)
湄洲镇应同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各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整治工作开展。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分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相应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建立全区生活垃圾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召 集 人:林宗储(管委会副主任)
副召集人:吴金锁(城管办、共建办主任)
杨良荣(湄洲镇镇长)
成 员:刘 兴(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金文盛(计划财政局局长)
唐亚咮(建设交通局局长)
戴玉瑞(旅游局局长)
曾国雄(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金荣(农林水局局长)
郑志强(城管执法局局长)
蔡冬菊(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陈 瑜(群工部负责人)
刘剑兴(政法委副书记、网格办主任)
朱明德(湄洲镇党委组织委员)
肖元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湄洲岛分局局长)
林国宝(湄洲岛工商分局局长)
陈钊晗(公安派出所所长)
陈国胜(边防派出所所长)
生活垃圾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城管办,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办主任兼任。
三、建立全区餐厨垃圾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召 集 人:林宗储(管委会副主任)
副召集人:郑志强(城管执法局局长)
杨良荣(湄洲镇镇长)
成 员:刘 兴(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金文盛(计划财政局局长)
王丽芳(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亚咮(建设交通局局长)
曾国雄(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金荣(农林水局局长)
蔡冬菊(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戴 伟(交通执法大队长)
肖元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湄洲岛分局局长)
林国宝(湄洲岛工商分局局长)
陈钊晗(公安派出所所长)
陈国胜(边防派出所所长)
餐厨垃圾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执法局,负责全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筹划、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执法局局长兼任。
四、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集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布置交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